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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精选6篇)

发布时间:2023-02-03 16:57:10阅读量:460

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 第一篇

1、继续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清洁生产意识,使清洁生产理念在员工心里扎根,增强员工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员工意识到清洁生产无时不在,不处不在,随时随地可以进行清洁生产。

2、完善持续清洁生产计划,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进一步将清洁生产与现有的各种管理制度相结合,提升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

4、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清洁生产的规章制度,使清洁生产管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5、继续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准备好其它相关资料,确保能够通过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验收。

总之,清洁生产是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企业只有持续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才能真正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重道远。分公司将始终不渝的坚持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的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深化节能降耗,走出一条高效率、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的发展新路子,最终实现企业和社会双赢,从而优化社会和自然的关系,最终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 第二篇

1、对清洁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够深,使清洁生产工作不能更进一步的深入。

领导正确认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给予重视,是清洁生产审核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分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公司和分公司的领导都高度重视,所以所实施的中/高费方案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所提出的无低/费方案均由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组织实施,因宣传和学习不到位,致使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对清洁生产工作认识不深,有部分方案的提出和实施流于形式,未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2、因糖厂管理的粗放性,现场实测、生产成果的统计存在重重困难。

分公司跟云南大部分糖厂一样,都是采用粗放性管理,缺乏必要的物料检测计算手段,如中间物料测量、蒸汽测量、废水(高温)的测量等,因是连续性生产,理论计算值和实际数值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中间各种物料的消耗也未进行单项核算,所以所统计的生产成果只能体现一个总体效益,未能做到精确化。

3、未能把清洁生产工作跟现有的各种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分公司现有质量管理体系,食品量化分级管理、5s现场管理、定置管理、绩效管理等各种管理制度,都侧重于企业生产管理的不同的管理层次;清洁生产的目的是“预防为主”前提之下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这是企业一直在做的工作,只是做得粗放,实施清洁生产能改变生产粗放的现状,若清洁生产制度与原有各项制度的结合起来,可以使公司现行管理制度体现出良好的可操作性,可以使企业管理更上层次。但目前分公司在管理上却未能把清洁生产工作与其它管理制度很好的结合起来,使清洁生产真正融合到生产管理过程当中,为生产管理搭建一个平台,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化。

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 第三篇

1构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的必要性

xxx十分重视清洁生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要求,环保部每年对各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公告各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及信息,已经成为环保部一项常规制度[1]。目前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信息管理不利于环保部的监督和指导。到2011年底,全国已经有1500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120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评估验收。但是目前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信息获取依赖的是函调上报方式,存在随意性较大、不规范、数据量少、质量无法保证等突出问题,环保部不能全面掌握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目、公布重点企业名单执行情况、通过评估验收的企业情况以及企业的清洁生产绩效情况,对中国各地区、各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规模、产品、原料、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资源循环利用量、固废存量等也没有进行详细统计,严重制约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201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改决定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全国清洁生产推进又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十二五”是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阶段,需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不断加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是满足当前清洁生产管理工作需求,实现环境保护部有关清洁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的保障措施。为此,笔者对构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的系统功能进行了初步探讨。

2构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的目的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建设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国家、省、地市、区县四级在线报送、查询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实现环境保护部适时掌握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信息的迫切要求,提高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控能力。

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主要包括三个功能模块,分别是:(1)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填报系统;(2)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动态监督管理与公告系统;(3)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下面逐一介绍。

3.1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填报系统

3.2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动态监督管理与公告系统

本系统主要是实现对全国各省(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整个流程进行动态管理以及环保部关于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设置省级环保部门与企业两种权限,通过本平台,企业可以随时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评估验收,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材料信息。省级环保部门通过平台可查看审核的合同签订时间、咨询机构名称及情况、开展审核时间,完成审核情况、审核报告。省级环保部门经过审核考察将初审结果提交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最后由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对审核及评估验收的结果进行审查,并将最终结果上报环保部,由环保部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3.2.1建设内容3.2.1.1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1)定期上报通过在线填报,附件上传等方式实现各省级、市县级环保主管部门每季度在系统上报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名单统计表》和每个重点企业通过评估、验收的工作程序文件(审核报告、评估验收意见)。(2)技术审核系统对上报表格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对工作程序文件进行审核,国家对验收通过的企业抽查,公示合格或不合格结果。(3)季度汇总公告每季度环保部关于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公告合格与不合格的企业信息)3.2.1.2审核过程管理本模块实现国家及省环保厅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过程管理,主要关注以下信息:(1)重点企业名单公布;(2)合同签订;(3)开展审核时间;(4)进度核查;(5)技术咨询机构;(6)审核报告上传。3.2.1.3评估验收申请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在线提出评估验收申请,省市在线受理并通知企业受理情况。通过审核报告评审以及现场评审,给出初审意见。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查看受理进度与受理结果,即“已受理”、“审核中”、“初审通过”、“初审未通过”、“上报国家”状态。

3.3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

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 第四篇

根据公司的总体安排,9月,分公司在公司、咨询方老师、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清洁生产办公室,负责处理清洁生产审核的日常事务,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按照审核程序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开展审核工作,截止现在,已基本上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程序中各个阶段的工作,并按照咨询方老师的要求,于4月底完成了《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初步编写工作。分公司在清洁生产审核过各中,所筛选出的71个无/低费方案已全部实施,其中可量化考核部分的无低费方案资金投入68745元,经济收益104079万元,可量化部分的投入产出比为1:,中/高费方案实施了2项,资金投入万元,经济收效万元,其中lp/qj—130方案(新建一座沉灰池)主要是是侧重于污水处理,不考虑经济收益。通过对方案进行实施,每年节约新鲜水721080m3,节约标煤10080t,洗滤布打沉灰池循环利用每榨季减少cod排放约,在减少原材料消耗、减少能耗、降低水耗、提高作业安全性、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管理水平提高等都有促进作用。分公司希望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不断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持续进行清洁生产,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 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两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努力构建和谐。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加强重金属、铅蓄电池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着力整治重金属污染。由环保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对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排放“三废”中涉及铅、镉、汞、铬、砷等重金属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监测、检查频次,若出现污染物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按照xxx《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严格化工企业监管,严禁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按照《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在主要媒体公布此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一抓到底。

二是彻查铅蓄电池行业环境违法问题。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是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对全区铅蓄电池行业进行彻查,建立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依法实施关闭的企业,供电部门要落实断电措施,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所属镇、街道负责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对停产整治企业,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于年底前,按照《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周边环境变化较大的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环保部门在7月30日前,公开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律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三是加强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排污申报登记,详细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的具体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大对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和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的企业进行整治,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同时,督促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二)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彻底整治化工异味。督促所有化工企业年内全部建设高效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坚决杜绝工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厂界发现化工异味的企业,将实施“一次处罚,二次整顿,三次停产治理”。

二是加强二氧化硫及烟尘、粉尘治理。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对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严格企业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小电厂整合、大电厂替电工作,6月底前,全区所有电厂要建成末端脱硫工程,完成电袋除尘器改造;钢铁企业要完成全过程除尘设施改造和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年底前所有焦化企业建成干熄焦装置。城区直燃炉灶等要加快清洁能源置换进度,城区燃煤锅炉年内要全面实施天然气置换,拆除20吨/小时以下的直燃煤锅。

三是以交通运输、建筑拆迁、原材物料储存堆放和露天开采矿山、石料加工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进一步巩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转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加快推进齐都古城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二是按照“治、用、保”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抓好乌河、淄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在COD45mg/L、氨氮以下。流域内企业外排废水必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超标排污的予以顶格处罚。水务、环保部门要加强河道监管,全面封堵排污口,对私拉乱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严惩。

清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范文 第六篇

(一)政策制定情况:清洁生产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公开情况:重点企业名单的公布情况;重点企业按要求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开展审核情况: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数量及其中涉重金属行业的企业数量,包括自行开展审核的企业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核的企业。

(四)开展评估、验收情况: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数量,评估、验收办法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等情况;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内、规划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完成情况;七个产能过剩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及绩效情况:清洁生产方案产生和实施数量,资金投入,及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取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请认真统计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削减的产污量(末端治理前)和相应的污染物减排量。

(六)发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情况:20xx年本地区发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向环境保护部上报本地区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名单情况。

(七)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情况:20xx年本地区组织开展的.清洁生产培训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以及清洁生产专家库建设情况。

(八)奖惩情况: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对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做出的奖励措施;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重点企业和审核咨询机构做出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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