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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户外演出防疫预案范文(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3-02-13 18:28:50阅读量:356

大型户外演出防疫预案范文 第一篇

根据《⼴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件要求,全市各级⽂化场馆、镇(街)⽂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为做好防控⼯作,特制定本⼯作指引。

⼀、建⽴疫情防控机制

(⼀)全市各级⽂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作措施和安全⽣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的疫情防控⼯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化场馆管控要求

(⼀)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牌。

(⼆)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罩、⼀次性⼿套、⾮接触式体温测量⼯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间的⽇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选⾃然通风,如使⽤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和排风⼝是否保持⼀定距离;运⾏过程中以最⼤新风量运⾏,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牌提⽰、LED显⽰屏播放、⽹站宣传等多种⽅式,使公众和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持配合防控⼯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健康管理。落实员⼯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进⼊场馆⼀律佩戴⼝罩,⾃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应暂不开放。

(⼋)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式、服务项⽬、⼊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包括查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扰防疫⼯作的,禁⽌进⼊场馆。

(⼗)采取⼈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作需要,对⼊场公众数量进⾏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员分散区域。安排专⼈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群聚集。

(⼗⼀)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化活动管控要求

(⼀)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做好参加活动⼈员的⾝份登记和验证⼯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程轨迹)后⽅可进⼊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

(三)做好参加活动⼈员体温检测⼯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员全程佩戴⼝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数。活动⼈数超50⼈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流,减少⼈员聚集。⼤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容纳⼈数的50%以内,引导⼈员有序进出。

(五)⿎励和推⼴线上公共⽂化服务和线上⽂化活动。公共图书馆、⽂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建⽴健全沟通机制

各⽂化场馆应当建⽴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健康⾏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中⼼等联系⽅式,并确保全体员⼯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健康⾏政部门、⽂化和旅游⾏政部门报告。

(⼆)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最⼩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健康部门做好流⾏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化场馆、镇(街)⽂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旅体局严格落实⾏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式、承担属地公共⽂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好⼯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大型户外演出防疫预案范文 第二篇

一、实施限流限时措施。

二、落实扫码测温戴罩登记。

在入口明显处设置扫码(健康码)提示;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检查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和登记消费者的信息,形成登记台账。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配备防护消毒物资。

场所应当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四、安排专人定期巡查。

安排专人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

五、保持场所通风换气。

场所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使用全空气系统的中央空调时,应关闭回风。

六、定期清洁消毒。

大型户外演出防疫预案范文 第三篇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大型户外演出防疫预案范文 第四篇

为实现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假日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A级旅游景区

(四)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出入口、游览步道、观景台、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对景区密闭建筑、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五)加强对旅游景区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区、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和疏导管理,保持人员间距,严防游客拥挤和聚集;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疏导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二、星级酒店、民宿(其他酒店或住宿业参照执行)

(一)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和入住人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落实员工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三)餐厅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

(四)温泉设施实行预约服务、实名登记。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工作。

(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与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接待超过50人以上团队客人,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

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一)要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情况,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落实熔断机制,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大型户外演出防疫预案范文 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及公共体育场馆各项防疫举措落细、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毫不松懈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内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体育场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器械、场馆服务台、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定时进行擦拭消毒。

3.认真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垃圾箱及时清理和消毒,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场馆重点岗位、门卫等要加强人员配备,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二)工作人员管理防控

对场馆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包括行程轨迹查验)、实名登记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在场馆醒目位置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提醒参加运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2.进入场馆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口罩。对进入场馆人员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

3.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控制参加运动人员数量,提倡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4.对进入人员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对待。不以性别、国籍、种族等原因阻止任何人正常进入(场地满员、需提前预约等管理原因除外)。

二、严格控制春节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工作组《广东省多地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组织开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在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实施属地管理

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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