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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精选9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16:46:45阅读量:735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一篇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二篇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范围、聘期及岗位计划数。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学副高级分五级、六级、七级三个层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分八级、九级、十级三个层次;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分十一级、十二级两个层次。

2、竞聘范围

取得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其中竞聘高级五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高级4年以上,竞聘高级六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高级3年以上;竞聘中级八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中级4年以上,竞聘中级九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中级3年以上;竞聘初级十一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初级3年以上。

3、聘期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聘期为三年。

4、岗位计划数见附表。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建立聘任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和聘任委员会,具体领导组织这次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任工作。

2、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再经教代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3、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参与竞聘的人员写出参与竞争聘任的书面竞聘申请,自愿放弃竞聘的写出书面放弃竞聘申请和保证书,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竞聘岗位级别分类交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及应聘条件,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相应级别岗位的竞聘。

4、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按照高、中、初级逐级组织实施,采取赋分的办法,从高级五级开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分配指标依次聘任。

中学系列同资格竞聘人员按照个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高级五级岗位,聘满五级岗位后再聘六级岗位,以此类推。具有高级资格未获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优先聘用中级职务的八、九级岗位;具有中级资格未获聘中级职务的优先聘用初级十一级岗位。已取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主动放弃竞聘高级岗位的,直接确定为中学系列中级八级岗位,然后再依次聘任参加竞聘高级岗位未获聘的人员;具有高级资格人员聘任完成以后再按照具有中级资格人员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任中级岗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主动放弃竞聘中级岗位的,直接确定为初级职务十一级岗位,具有中级资格人员聘任完成后,再按照具有初级资格人员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任初级岗位。

小学系列同资格竞聘人员按照个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八级岗位,聘满八级岗位后再聘九级岗位,以此类推。具有中级资格未获聘中级职务的优先聘用初级十一级岗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主动放弃竞聘中级岗位的,直接确定为初级职务十一级岗位,具有中级资格人员聘任完成后,再按照具有初级资格人员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任初级岗位。

三、竞争聘任赋分标准

原聘职务高等级岗位竞聘。已聘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竞聘原聘任职务对应的高等级岗位的,按照以下标准将个人(1)一(6)项的得分相加,得出个人竞聘总分,按照得分、岗位设置及有关规定,具体确定出竞聘人员的岗位等级(得分相同时,先按照一线教师优先的原则确立;都是一线教师的,按照第(5)项分数高低确定)。

首次新职务岗位竞聘。首次竞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竞聘上岗的,按照以下标准将以上个人(1)一(6)项的得分相加,得出个人竞聘总分,按照得分排出名次,根据各专业技术职务所空余的岗位及有关规定,确定出具体的拟聘任人选,首次聘任的人选按规定只能聘用为该职务最低级别岗位。(得分相同时,先按照一线教师优先的原则确立;都是一线教师的,按照第(5)项分数高低确定)。

(1)教龄分:教龄按每年分核算。(以档案为准)

(2)任职年限计分:按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取得年限计算,每年得1分。

(3)年度考核计分: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分。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三篇

根据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东人社字[20xx]48号文件要求,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和人才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疗卫生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二、竞聘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优先聘用。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竞聘、考核、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在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领导小组和卫生局的指导下,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特成立xxx人民医院竞聘上岗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实行回避制度,本人、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回避)。

四、竞聘条件

1、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5]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2、继续教育必须符合《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9号)文件要求,聘用任期间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继续教育。

3、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

4、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人员。

5、20xx年以来,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未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竞聘上岗。

五、竞聘要求

1、能够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医德高尚,维护医院集体利益。

3、任期内无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差错发生。

六、竞聘办法

1、首先由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述职,学术委员会当场打分。

2、这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列为相关评分标准栏内。

七、严格竞聘程序,规范运作

1、公布方案;

2、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

3、个人报名,澄清20xx年至20xx年未聘人员名单并上报个人材料;

4、单位聘用工作组织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争人员进行公示;

5、采取评议及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6、具体方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过。

八、评分标准

综合上述两类所得分数即为最终分数,进行公示,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竞聘。

1、学术委员会评议(满分10分):由本人向全体应聘人员述职,对任期内德、能、绩、勤情况做出简明总结(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学术委员会根据述职,同时结合其平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评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为学术委员会评议最终得分)

2、其它:

①、年度考核(最高分10分):以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结果累计计算,优秀为2分,合格为1分。

②、职务:院级10分、副院级8分、科主任(护士长)6分、副科主任(副护士长)4分、一般人员2分。

③、获奖情况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x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建材局、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建材人劳字(1987)681号文《关于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为搞好国家建材局(以下简称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技师聘任制工作、结合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也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

第二章技师的名称、聘任制的工种范围和比例限额

第三条技师的职务名称,按建材人劳字(1987)681号文规定的专业工种(岗位)及其有关部、委、局行业归口管理确定的有关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名称确定。

第四条技师聘任制在原建材部一九七九年颁布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十一个专业一百个工种(岗位)中最高技术等级线达到七、八级的工种范围内实行。

属于其他行业归口管理的技术工种,凡列入技师聘任制范围的技术工种(岗位),按其他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应严格控制在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岗位)范围内技术工人总数(含学徒工、合同制职工)的2%以内,由局技师考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核定。各单位在核定的比例限额内,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在各工种之间调剂使用。

第三章技师的任职条件和主要职责

第六条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能出色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技术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三)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中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四)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特长,能够独立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能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具有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在工人岗位上能坚持正常生产和工作。

第七条技师的主要职责:

(一)在生产和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解决本工种关键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中的难题。

(二)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三)纠正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损产品质量的操作等。

(四)担负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的工作。

(五)担负新产品、新工艺的试制、试验工作。

(六)完成本职生产(工作)作务、并保证质量。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工种(岗位)特点和要求,明确技师的具体职责任务。

第八条属于技师聘任制工种(岗位)范围,经过中级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六级、五级工人中,如个别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确已达到本专业高级技工水平,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获得地(市)级及其以上技发明奖、专业比赛三名、劳动模范称号的,经单位考评组进行资格审查,行政领导批准,可以参加报考评聘技师。

第九条由于本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不满一年或处分期未满的、本人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均不得参加报考和评聘技师。

第十条现在干部岗位上工作或被单位聘任为干部的高级技术工人,须本人写出申请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回到原工种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可参加报考评聘技师。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局成立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技师考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技师考评聘任工作;审定复习大纲和培训资料;组织或协助举办高级技工培训班;审定技师“应知”、“就”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办法;受理京外单位委托参加地方建材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技师考核工作;负责审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技师职务审报表(一式三份),并办理核发证书等工作。

第十二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技师聘任工作任务的需要,建立技师考核评审委员会或考评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局关于技师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及考试考核要求,拟定考评技师的具体实施办法,对申报技师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技术(业务)复习培训,拟定考试试题经局技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进行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以及工作实绩等项的考试和考核,负责对应考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上报局技师考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三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技师考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可由单位行政领导、总师、劳资(人事)、教育、技术、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要占半数 以上,评委会可根据工作任务情况,设立若干专业考评小组,协助做好分管专业技术工种范围内的的各项考评工作。

第十四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技师考核评审委员会和考评小组,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发扬民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才算通过。

第五章复习培训

第十五条属于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岗位)范围的技术工人的复习培训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复习培训可采取自学、业余辅导和脱产学习三结合方法。报考人员较少又需要送培训培的单位,可与所在省、市建材主管部门和就近其他办班单位联系送培。

第六章考试考核

第十六条技师的考核,以本人平时的工作实绩、革新成果为主,同时进行技术理论知识(应知)和操作技能考试。各项考试考核评分比例按;工作实绩、革新成果部分占40%,应知部份占30%,应会部分占30%掌握。进行工作实绩、应知、应会三项考试考核时,分别按百分制评分,一百分为满分。再按以上比例折算为总成绩。

(一)专业技术理论的考试:按现行的各工种《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最高等级标准“应知”部分进行。试题按基础理论占10%。专业知识占40%,本专业新工艺、新技术知识占20%的比例由单位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采取闭卷笔试,集体阅卷评分。

对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所从事的专业工种又对口;或经过省、市一级批准举办的高级技工培训班学习结业,并取得了高级技术合格证书,且仍在本工种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可免于“应知”、考试。

对一九六六年以前参加工作,长期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或技术专长,能独立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成绩突出的老技术工人,对学历要求和理论水平考核方面,可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

(二)操作技能的考试:按现行的各工种《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最高等级“应会”部分,结合生产实际进行。考试必须有本专业工种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三人主考,考评委员会一人监考,取主考人三人的平均分数值为考试总分。考试记分,一般按质量占60%、工时定额占20%、安全操作占20%的比例评分。

(三)工作实绩的考核:一般主要考核近三年来劳动态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技术革新成果、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等情况逐项记分。测评内容按附表进行。记分标准:按基本素质16分,劳动态度18分,工作能力24分,工作成绩42分。

第七章计师的聘任和管理

第十七条取得技师合格证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的行政领导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比例限额内聘任。单位与被聘任技师要签订聘约,规定聘任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辞聘,解聘、违约责任等事项。技师聘任期一般为四年,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

第十八条被聘任的技师,由所在单位每二年核一次。经复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任,不合格者由单位行政领导解除聘约。复核工作由单位技师考评委员会负责。

第十九条技师属于工人编制,由劳动工资(人事)部门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劳资部门应建立技师档案及有关考核、管理等制度。

第八章技师的津贴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被聘任的技师,从受聘之月起享受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按每名技师二十元标准核定。具体标准,由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在属下达的增资指标内,根据不同种(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十五元至二十五元的幅度内提出具体意见,报局人事司核定后执行。技师职务津贴,企业单位进入成本,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一条被聘任的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等中级技术人员的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技师任职两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时,其职责津贴可以列入本人工资基数计发退休费。

第二十三条技师脱离本工种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或被解聘后,不再享受技师职务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技术工人,可参加技师考评,考评合格,发给技师合格证书,但不再聘任,不享受职务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不占比例限额。

第二十五条对于目前还没有制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暂不评定工人技师。其中需要制定技术等级标准的,由局会同劳动部核定后,再确定技师工种。

第二十六条局机关及在北京的国家机关附属单位的技术师聘任制工作,将由劳动部商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确定后再执行。

第二十七条由于助理技师的性质,任职条件,以及与初、中、高级工的等级档次和工资标准不相对应等许多矛盾,目前暂不设助理技师。

关于高级技师的评聘问题,由于评聘条件尚不具备,目前也暂不进行。

第二十八条局直属京外企、事业单位的技师评聘工作,可根据情况委托所在省市建材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考核,然后报局评审。

第二十九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局技师考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五篇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市xx区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竞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引入竞争机制,使德才兼备、有志从事教育管理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职工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1、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三、本次竞聘岗位及职数

中层助理共2名:飞龙校区政教处1名;龙城大道校区政教处1名。

四、竞聘候选人申报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胜任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胜任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所需要的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字表达能力。

3、教育思想端正,敬业守法,求真务实,善于学习,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率先垂范,艰苦朴素,心胸开阔,密切联系群众,职业道德好,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群众威信高,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4、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依靠、团结教职工。

5、首次提任的中层干部,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原则上年龄为周岁左右,最大不超过40周岁。

五、竞聘程序

1、集体研究:根据学校中层干部空编情况,从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近期开展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工作,制定《20xx年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进编竞聘方案】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xxx过渡xxx。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xxx过渡xxx。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xxx过渡xxx。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xxx过渡xxx。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xx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进编竞聘方案】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分。

(2)现为班主任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分、二等1分、三等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分。【进编竞聘方案】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分,事假一天扣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分,下降一个名次减分,保留第一的加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在学校领导干部使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领导学校现代化教育能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选配中层职位时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和职数

教导主任1

教导处副主任1

大队辅导员1

总务主任1

校办主任1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业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开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开竞聘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对上届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公开报名形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

报名时间:

xxx年8月10日—8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八篇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班主任竞争上岗和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的用人机制,竞争聘优,优胜劣汰,实现教育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和谐校园。

二、竞聘任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编设岗,以岗定员,以职定责。

2、坚持择优聘用,优化组合原则。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以政教处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为核心聘任科任教师。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方案、职数公开,聘任过程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5、坚持教学第一线优先的原则。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申请和特长,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长。

三、竞聘对象

1、主要是本校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可直接聘任:

(1)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

五级技师评聘方案范文 第九篇

一、竞聘目的

为推进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员工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通过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干部队伍的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管理者(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任用的原则;

(二)坚持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

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任职能力的推荐和综合评审。人员:略

四、竞聘岗位

(一)竞聘部门行政中心:5人;

(二)主任1人、人事专员2人、行政专2人;

(三)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五、竞聘流程

(一)公布竞聘方案

通过公司内部发文公布拟竞聘岗位、聘任条件、竞聘程序等信息,鼓励公司内部优秀人才踊跃参加竞聘。

(二)竞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

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本职岗位和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具有管好员工、充分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能妥善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具有较好的决策能力;

2、参加竞聘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

(三)公开报名

1、所有自愿和推荐报名的员工须填写《天佑、信息监理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自荐材料,不少于1000字(自荐材料内容:包括个人业务技能、管理知识、能力自述、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等),附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表》可向公司行政中心索取。

2、《报名表》须于20xx年x月x日前直接交公司行政中心。

(四)资格审查

1、公司行政中心按照竞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公布。

2、资格审查应在xx月xx日前结束。

(五)竞聘面试:

1、竞聘演讲时间:20xx年x月x日;

2、竞聘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对竞聘岗位认识与工作思路、具体目标与落实措施等。

3、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竞聘会议上做限时7分钟的岗位应聘陈述。然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随机问答;着重考察申报人对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4、综合考核:竞聘评审组依据竞聘者报名材料、竞聘演讲情况、综合考虑的基础确定聘任者,具体考核办法:

①员工综合素质考核占50%;

②平时工作情况30%

③竞聘面试成绩占20%

(六)确定聘任人选

1、评审结束过后,行政中心向评审组通报评审情况,并提出拟聘任人选名单人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他员工可于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异议;

2、异议期届满,行政中心将拟聘任名单报送董事长最终审核确定。

3、名单最终确定后,由行政中心行文发布正式任命书及期限,对未应聘上上岗的员工,由公司对其岗位重新进行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安排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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