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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工作计划(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3-04-09 12:24:15阅读量:431

尽职调查工作计划 第一篇

尽职调查工作制度

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工作底稿应有调查人员及与调查相关人员的签字。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工作底稿的纸制与电子文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对其负责。

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 公司财务状况调查

一、内部控制调查

通过考察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基本要素,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并有效。

采用以下方法调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后三者为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及员工交谈,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公司规章制度等方法,评价公司是否有积极的控制环境。包括考察董事会是否负责批准并定期审查公司的经营战略和重大决策、确定经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考察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间的责任、授权和报告关系是否明确;考察管理层是否促使公司员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其中发挥作用等。

(二)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风险评估报告等,考察管理层为识别和评估对公司实现整体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风险因素所建立的制度或采取的措施,评价公司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的有效性。

(三)查阅业务流程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管理层及主要业务流程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交谈,了解业务流程和其中的控制措施,包括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措施。项目小组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控制活动样本,采取验证、观察、询问、重新操作等测试方法,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实施。(四)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评价信息沟通与反馈是否有效,包括公司是否建立了能够涵盖其全部重要活动,并对内部和外部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的有效信息系统,以及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确保员工能通过其充分理解和坚持公司政策和程序,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

(五)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交谈,了解公司对内部控制活动与措施的监督和评价制度。项目小组可采用询问、验证、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等方法,考察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制度的有效性。

在上述调查基础上,听取注册会计师意见,评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对合理保证公司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否充分,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二、财务风险调查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调查相关财务风险。

(一)计算调查期间公司各期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及获取现金能力,综合评价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判断公司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各项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偏离的,或各项财务指标及相关会计项目有较大变动或异常的,应分析原因并进行调查。

(二)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资料,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业务收入状况等因素,评价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变动是否合理。抽查大额应收账款,调查其真实性、收回可能性及潜在的风险。

取得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资料,了解大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形成原因,分析其合理性、真实性、收回可能性及潜在的风险。

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评价账龄是否合理,了解账龄较长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查核公司是否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提取是否充分。

(三)查阅公司存货明细资料,结合生产循环特点,分析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余额、比例及变动是否合理。

实地查看存货,评估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分析比较公司存货账龄,评价账龄是否合理,了解是否有账龄较长的存货,查核公司是否按规定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是否充分。

调查公司的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股权结构图和组织结构图、查阅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方法,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会计机构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交谈、查阅账簿和相关合同、听取律师及注册会计师意见等方法,调查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决策是否按照公司章程或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如有,应要求管理层说明原因;

(3)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向关联方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

(4)对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分别占公司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比例是否较高,关注关联方交易的真实性和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5)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

(6)关联方交易有无大额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关注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形,例如,与非正常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偶发性或重大交易,缺乏明显商业理由的交易,实质与形式明显不符的交易,交易价格、条件、形式等明显异常或显失公允的交易,应当考虑是否为虚构的交易、是否实质上是关联方交易、或该交易背后还有其他安排;

(8)关联方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和持续性。调查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性。

通过分析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动趋势、比例关系等,比较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情况,评价公司收入与成本、费用,成本、费用与相关资产摊销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或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如明显缺乏合理的配比或勾稽关系,应要求公司管理层作出说明。

调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计算公司非经常损益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对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应通过查阅相关事项法律文件、审批记录、账簿、凭证、合同等方法,调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判断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调查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查阅审计报告,核实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

如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应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作出说明,并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公司最近二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小组应通过咨询会计人员、查阅会议记录、取得公司管理层说明等方法,调查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履行审批程序情况,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情况等。

三、会计政策稳健性调查

调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通过查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询问会计人员等方法,了解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依据是否充分,比例是否合理。

采用重新计算、分析等方法,考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是否与资产质量状况相符。

关注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冲销和转回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随意变更,金额是否异常,分析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调查公司投资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交谈,了解公司投资的决策程序、管理层对投资风险及其控制的态度,重点关注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

采用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投资合同,查阅账簿、股权或债权投资凭证等方法,调查公司长短期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关注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恰当。听取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关注影响子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方面,评价其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

调查公司固定资产和折旧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查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询问会计人员,了解公司固定资产的计价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的估计,评价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查阅账簿、实地查看等方法,考察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及状况。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重新计算。分析累计折旧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判断固定资产是否面临淘汰、更新、大修、技术升级等情况,并评价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程度。

关注公司购建、处置固定资产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手续是否齐全。

调查公司无形资产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查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询问会计人员,了解公司无形资产的计价政策、摊销方法、摊销年限,评价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其合理性。

通过查阅投资合同、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权属证明、账簿等方法,对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评价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关注投资方取得无形资产的方式是否合法;对公司购买的无形资产,关注出售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无形资产定价是否合理;对公司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关注其确认时间和价值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关注处置无形资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当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带来未来经济效益时,关注公司是否已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调查公司收入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通过询问会计人员,查阅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收入等相关账簿,查阅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定单、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凭证、收款凭证、发票、增值税、关税等完税凭证、销售退回凭证等,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核查公司是否虚计收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了解公司收入构成,分析公司产品的价格、销量等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判断收入是否存在异常变动或重大变动,并调查原因。关注公司销售模式对其收入确认的影响及是否存在异常。

调查公司广告费、研发费用、利息费等费用项目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查阅重要广告合同、付款凭证等,分析广告费的确认时间和金额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关注公司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广告费的情况。查阅账簿、凭证,询问相关业务人员等,调查公司是否存在将研究费用资本化的不合理情况。

通过查阅资本支出凭证、利息支出凭证、开工证明等资料,现场查看固定资产购建情况,重新计算利息费用等方法,调查公司利息费用资本化的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费用,通过查阅借款合同、资金使用合同、利息支出凭证,重新计算等方法,调查公司利息费用是否真实、完整,关注逾期借款利息、支付给关联方的资金使用费等,评价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费用负担较重的风险以及有关利息费用支付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允性。

调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结合公司投资会计政策稳健性的调查情况,了解公司与其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调查公司合并范围的确定及变动是否合理、公司与其子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是否一致及不一致时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尽职调查所涵盖期间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评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抵销的内容和结果是否准确。第二节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调查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查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听取注册会计师意见、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占经营性业务收入的比例等方法,评价公司主营业务在经营性业务中的地位。通过询问管理层,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和公司规模等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调查公司商业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判断其采用该种模式的主要风险及对未来的影响;对最近二年内已经或未来将发生经营模式转型的,应予以重点核查。

调查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待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等文件,了解公司未来二年的业务发展目标、发展计划,调查公司实现目标和计划的主要措施,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是否与现有主营业务一致,评价业务发展目标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调查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搜集比较行业及市场数据等方法,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关注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自身竞争优势及劣势,以及采取的竞争策略和应对措施等。

调查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

与公司管理层及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负责人交谈,查阅账簿,计算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合计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计算从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及合计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评价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及存在的经营风险。询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或技术顾问,分析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可替代性、核心技术的保护,评价公司技术优势。分析公司的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情况、研发费用投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自主技术占核心技术的比重,评价公司的研发能力。第三节 公司治理调查

调查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情况。

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结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有关文件,了解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关注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

调查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情况。

查阅三会会议记录、决议等,并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其他信息,核查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布通知并按期召开三会;

(2)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3)会议文件是否完整,会议记录中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文件是否归档保存;

(4)会议记录是否正常签署;

(5)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当回避的,相关人员是否回避了表决;(6)监事会是否正常发挥作用,是否具备切实的监督手段;(7)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未能执行的会议决议,相关执行者是否向决议机构汇报并说明原因。

取得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说明和自我评价。

调查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

查阅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询问管理层和会计人员,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公司注册登记资料,调查公司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查阅公司股权结构图、股东名册、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询问公司管理层,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调查公司的独立性。

查阅公司组织结构文件,结合公司的生产、采购和销售记录考察公司的产、供、销系统,分析公司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通过计算公司的关联采购额和关联销售额分别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和销售总额的比例,分析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交易,判断公司业务独立性。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资产产权转移合同、资产交接手续和购货合同及发票,确定公司固定资产权属情况;通过查阅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了解公司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的权属情况;关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及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及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调查公司是否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判断其资产独立性。

通过查阅股东单位员工名册及劳务合同、公司工资明细表、公司福利费缴纳凭证、与管理层及员工交谈,取得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等方法,调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股东单位中双重任职,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是否完全独立管理,了解上述人员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判断其人员独立性。

通过与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交谈,查阅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税资料等方法,调查公司是否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独立地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等,判断其财务独立性。

实地调查、查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关于设立相关机构的记录、查阅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了解公司的机构是否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是否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是否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等,判断其机构独立性。

调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通过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阅营业执照,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式,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范围,从业务性质、客户对象、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判断是否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对存在同业竞争的,要求公司就其合理性作出说明,关注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

调查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与管理层交谈,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查阅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决议和重要合同,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责分工,对该事项的表决是否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程序,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取得管理层就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事项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对公司影响的书面声明。

调查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

查阅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凭证、公司股东名册等,确定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与管理层、人事部门负责人交谈,了解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锁定情况,最近二年上述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公司为稳定上述人员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评价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调查公司管理层的诚信情况。

取得经公司管理层签字的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最近二年内是否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

(3)最近二年内是否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

(4)是否存在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5)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

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共诚信系统,咨询税务部门、公司贷款银行等部门或机构,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相关记录,核实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记录,评价公司管理层的诚信状况。第四节 公司合法合规事项调查

调查公司设立及存续情况。

查阅公司的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年度检验等文件,判断公司设立、存续的合法性,核实公司设立、存续是否满二年。

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经营不足二年的,应查阅公司整体变更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判断公司整体变更的合法合规性;查阅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调查公司变更时是否以变更基准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股本总额是否不高于公司净资产;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调查公司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如发生变化或变更,判断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调查公司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确认为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的情况。

查阅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公司属于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的函。

调查公司最近二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已生效的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性文件,判断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询问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档案,向税务部门等查询,了解公司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

调查公司最近二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化。

查阅公司设立及最近二年股权变动时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股东股权凭证,核对公司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对公司最近二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作出判断,核查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动。

调查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转让限制。

与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交谈,取得其股份是否存在质押等转让限制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书面声明。查阅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等,核实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转让限制的情形。

调查公司主要财产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他争议。

查阅公司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以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凭证,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特许经营权等的权利期限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调查公司的重大债务。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谈,查阅相关合同、董事会决议,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等,调查公司债务状况,重点关注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债务;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调查公司的纳税情况。

询问公司税务负责人,查阅公司税务登记证,关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查阅公司的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报告等资料,关注公司是否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形,是否受过税务部门的处罚。

查阅公司有关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依据性文件,判断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调查公司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取得公司有关书面声明等,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公司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是否受过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调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取得管理层对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及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及其影响的书面声明。

第四章 尽职调查报告

在尽职调查报告扉页,财务会计调查人员应声明: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事项调查人员应声明: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的法律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行业分析师应声明: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的业务和技术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声明: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尽职调查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尽职调查涵盖的期间、调查范围、调查事项、调查程序和方法、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评价或判断的依据等。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公司对不规范事项的整改情况。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及持股数量; 2、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治理情况; 4、公司规范经营情况; 5、公司的法律风险; 6、公司的财务风险; 7、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8、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项目小组各成员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主办券商公章和注明报告日期。

除诸如有关公司基本情况等介绍性内容外,尽职调查报告应避免与推荐挂牌备案文件中其他材料的有关内容重复。

尽职调查工作计划 第二篇

尽职调查之行业分析篇

(一)行业分析主要目的行业分析是尽职调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投资人在投资项目之前,首先要把握的是项目企业所处的行业是否具备投资价值。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避免投资中出现方向性的错误;二是为了挖掘行业中最佳投资机会。处在一个不景气的行业,或者受到政策调控的行业,即使企业花再多的努力,也不可能产生好的效益,投资这样的企业,风险系数很大;相反,如果处在一个发展上升通道的行业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可以想象企业未来的前景是光明的,投资这样的企业成功的概率自然大很多。初步分辨行业的优劣若觉得是一个不错的行业,接下来应该对这个行业做深入的分析。只有把整个行业分析透彻了,才会发现其中的风险和机会点。

(二)优秀行业具备要素

行业分析首先应该从大处着眼,去区分行业的优劣。一般而言,一个好的行业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行业市场容量非常大,且增长趋势明显。比如光伏行业未来几年有

1300亿元的市场规模,每年以30%以上的增长速度递增,处在这个行业中的企业很赚钱,因为这么大的市场不是几家企业就可以消化掉的。

第二、行业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最好是能够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如税 收的减免、财政补贴等。赚钱的行业很多,但并不是任何赚钱的行业都值得投资。比如博彩业就很赚钱,但我们国家目前对这个行业有管制,投资这样的行业结果可想而知,至少从上市的角度看,它是不符合先决条件的。再比如一些高污染高能耗或者过分依赖出口的行业,目前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出口退政策对这类行业打击很大,这些企业过去可能非常赚钱,但能否持久赚钱并且顺利上市值得怀疑。

第三、行业的利润率足够高。一般而言,处在利润率高的行业,企业的盈利相对容易,抗风险能力也较强。

第四、行业进入的壁垒足够高。这样可以减小竞争风险,使企业能够长久地 保持在行业中的地位。比如移动通讯行业是一个高壁垒行业,不光有政策壁垒,还有技术壁垒和资本壁垒,目前国内仅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处于双寡头竞争格局,一般的企业根本进入不了这个行业,即使进入了也很难超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

(三)如何做好行业分析 那么怎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行业分析呢?从我们尝试所做的几个行业分析报告的经验来看,我认为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三个重点:

1、明确行业分析的目的我们的行业分析应是围绕为具体项目提供投资决策的依据而展开的,这区别于其他专业咨询机构的分析,而他们所做的行业分析报告可能是为政府或行业提供大行业的参考意见。假如分析的行业是某一细分市场,那就不单纯只分析大的行业市场状况,更要仔细分析拟投资企业所在细分市场的状况和发展前景。

有了明确的分析目标,我们就可以提出以下问题去寻找答案:

(1)行业的规模多大?是否未来几年能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

(2)这个行业内的价值链是怎样构成的?产业链中哪一段应该是最有投资价值的?

(3)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是哪些?总体利润水平如何?

(4)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能否走向资本市场?已经有多少家上市的企业?能否容纳更多的上市企业?等等

2、建立一套简单有效的资料收集和科学分析的方法。

尽职调查工作计划 第三篇

尽职调查

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以及基金管理中。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尽职调查工作计划 第四篇

尽职调查

通过沟通,如果VC对你的企业感兴趣,为了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VC会出一份投资协议条款(Term Sheet)。谈判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后,接下来他们就要做详尽的调查,即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DD),包括业务、人员、财务、法律等方面。尽职调查需双方预先同意,其目的详细了解和确认前期双方沟通的事实、评估投资后的风险,同时也是为了能在投资后有针对性地提供增值服务。

什么是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就是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和法律风险做一个全面深入的审核。如果VC内部没有懂行的专业人士,他们也可能请外部的咨询顾问对市场和技术作一个评估。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一般要请专业的审计师来做,会出一份专业的会计师审计报告,以汇总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政策。法律方面通常是有专业律师来完成。

尽职调查的过程一般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当然也有这样的VC,他们对企业的技术和市场很了解,又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这样只要几天仔细的现场调研就可以做出最终投资决定。

企业如何对待VC的尽职调查

一份完美的商业计划书、一个精心准备的幻灯演示和富有感染力的表达能力,只能赢得VC的兴趣和投资意向;但要最终获得资金,还需要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让投资人全面了解企业法律结构的演变历史、历史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财务状况和盈利开支预测、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状况;同时也要配合VC向合作伙伴、客户和供应商了解企业的市场和资源,这样才能以充分的证据证实自己企业物有所值。

VC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提出大量的问题,要求查验很多历史资料。这不但是企业证明自己的机会,也是企业发现自身问题、提高自我的机会。面对近乎繁琐的提问和查证,企业家需要心平气和的积极配合。

VC对企业尽职调查的内容

尽职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管理人员的背景调查

市场评估

销售和采购订单的完成情况

环境评估

生产运作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

财务预测的方法及过去预测的准确性

销售量及财务预测的假设前提

财务报表、销售和采购的票据的核实

当前的现金、应收应付及债务状况

贷款的可能性

资产核查,库存和设备清单的核实

工资福利和退休基金的安排

租赁、销售、采购、雇佣等方面的合约

潜在的法律纠纷

尽职调查过程中,VC不但会仔细参观企业,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交谈,还会发给企业一份从几页到几十页不等的尽职调查清单,要求公司提供企业的历史变更、重大合同、财务报告、财务预测、各项细分的财务数据以及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技术及产品说明和成功案例分析等等。VC可能还会咨询你的供应商、客户、律师和贷款银行,乃至管理人员过去的雇主和同事。他们甚至会去调查提供信息的有关人员,以证明提供的信息是否可信。

做好对VC的尽职调查

VC与创业企业家之间不是一种一次性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

选择投资伙伴就象选择结婚对象,双方在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之前必须充分相互了解。和VC在做投资决定前一样,企业在选择VC前也应该做充分地尽职调查。

VC往往会在公司简介中说他们愿意在某些领域投资,并能提供良好服务,但仅凭这些简介是不足信的。例如VC说他们可以提供管理咨询,那就请他们介绍成功的实例和投资经理本身的管理经验。企业家还应该从各方面打听VC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向他们曾经投资过的企业询问,这种询问获得的信息往往最为可信。

寻求投资的企业家可以向接受过投资的企业询问的问题有:

你对投资者是否足够信任?

你认为他们是否公正?

他们是否难以对付?

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得到他们的资助?

你的投资者愿与你在一个持续的基础上合作吗?

他们在参与管理方面有多活跃?

在你遇到困难时,他们是如何做的?

在后继融资这件事上,他们有多大的帮助?

他们做事是像你的合伙人还是像局外建议人?

如果你从头再来,你是否还会从他们那里筹措资金?

如果以上问题的答案是令人满意或基本令人满意,则表明这个VC是一个好的合作伙伴,否则你就应该另觅VC。

如果你了解到你联系的VC以前从来没有做过创业投资,那么你们下一步的合作很可能会面临很多问题。创业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波折,没有思想准备的VC会因此与企业家关系紧张,严重者会半途撤资。

如果VC的内部审核程序要很长时间、他们对其将提供的帮助和资源过分夸张、他们过去投资的企业对他们的评价不高、或者他们的资金量很少而很难保证必要的追加投资,那么融资企业就必须认真估量是否应该找这样的投资人了。

尽职调查工作计划 第五篇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1 总则

为提高尽职调查的效率,增强尽职调查的效果,特制定本指引,以指导并规范公司对目标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 尽职调查的目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主要应实现三个目的:

弄清目标企业投资价值相关信息,为是否投资及投资条款的确定提供依据。

弄清可能影响目标企业顺利上市的信息,为判断能否顺利上市提供依据。

弄清目标企业在战略、管理及其他运营中的不足,为公司对其提供增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3 尽职调查的原则

公司的尽职调查,应坚持四个原则:

重要性原则:尽职调查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应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与调查目的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真实性原则:合理确保与调查目的相关的重要信息不存在虚假情形。

可靠性原则:确保与调查目的相关的重要信息有多个不同渠道予以证实。

完备性原则:合理确保与调查目的相关的重要信息不遗漏。

4 尽职调查的实施人员及分工协作

尽职调查由项目组牵头实施,公司总裁办公会予以指导。

项目组由投资业务部的人员、财务风控部的人员组成。投资业务部的分管总裁参与尽职调查,财务风控部的分管总裁视情况参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投资业务部的负责人担任。

项目组中投资业务部的人员主要负责除财务部分之外的全部事项的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分析报告的牵头起草、底稿的整理以及项目的牵头汇报。

财务风控部的人员主要负责项目的财务部分的调查、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分析报告项目中财务部分的内容以及项目汇报时财务事项的汇报。

项目组中投资业务部的人员与财务风控部的人员应密切配合,及时交流,深入讨论,相互支持。

投资业务部的分管总裁指导、协助项目组工作。财务风控部的分管总裁参加尽职调查的,会同投资业务部分管总裁指导、协助项目组工作。

5 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原则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尽职调查情况:尽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时间、尽职调查方式、尽职调查内容等,以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资料清单。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概况(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荣誉等)、历史沿革、组织结构(含参控股公司情况)、财务简况。

行业情况:行业界定、行业基本情况、行业需求、行业盈利能力(五力结构)、行业特点、行业驱动因素、行业近期重大事项等。

公司业务与技术:生产、销售、采购、研发等。

公司治理与管理:公司治理、内部管理、高管情况、劳资关系等。

公司财务情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财务数据、财务分析等。

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行业排名、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及其持久性、公司竞争劣势及其持久性。可能需要与两类不同的竞争对手进行比较。

公司发展规划及私募和上市安排:发展规划、私募安排、上市安排、上市可行性分析。

公司成长性及投资价值分析:(1)销售增长空间、管理层对研发新产品的决心、新产品研发能力、销售组织;(2)营业利润率是否很高、资金运用效率是否很高、会计和成本费用记录是否做得很好、公司近年做了什么事来维持或者提高利润率;(3)公司的劳资和 人事关系是否良好、高管关系是否很好、管理层的广度和深度是否足够、管理层是否报喜不报忧、核心管理层在正直诚信方面是否毋庸置疑;(4)公司是否有特别的竞争优势,有无重要的竞争劣势;(5)公司现金流是否较好、借款能力是否还有空间,即为支持公司将来业务 拓展是否需要再大量增加股本。

公司收入、盈利预测与估值:根据增长空间、盈利能力、资金安排等对收入、盈利、现金流进行定量测算,并据以估值。

风险因素分析:对存在的风险分为主要风险和次要风险,对主要风险进行详尽分析,尽量定量化,分析主要风险是否可测、可控、可承受。

投资分析结论:总结上述分析,得出是否以及按照怎样条款进行投资的结论。

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应紧紧围绕条规定的要点进行。

本指引发布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尽职调查工作表》等操作性指引文件。《尽职调查工作表》将列出尽职调查内容的参考性要点及调查程序,但是该等要点为尽职调查的最低要求,实际调查内容应不局限于《尽职调查工作表》列出的要点,所有可能影响投资分析和判断的重要内容均应纳入尽职调查范围。

6 尽职调查的方式

尽职调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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