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文一年级作文二年级作文三年级作文四年级作文五年级作文六年级作文初中作文初一作文初二作文初三作文高中作文高一作文高二作文高三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50字作文100字作文150字作文200字作文250字作文300字作文350字作文400字作文450字作文500字作文550字作文600字作文650字作文700字作文750字作文800字作文900字作文1000字作文1500字作文2000字作文3000字作文4000字作文5000字作文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看图作文读后感观后感散文诗歌日记周记书信演讲稿笔记写人作文写事作文写物作文

马的作文(精选17篇)

发布时间:2022-10-18 10:05:50阅读量:920

马的作文(篇一)

26世纪的一天,政府为了方便民众,给大家送了许多马。我收到了一匹粉红色的小马,那匹马很漂亮,头上长了一根长长的角,眼睛水汪汪的,一双机械翅膀长在身体两侧,粉粉的、白白的,可爱极了!我给它找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水晶冠,里面安上马语翻译器,它既可以听懂我的话,我又可以听懂它的话。我高兴地问它:“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它说:“我喜欢吃菠萝面包、巧克力、饼干and嫩嫩的新鲜青草。”我又问它:“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它慢吞吞地回答道:“我叫冰霜,冰霜的‘冰’,冰霜的‘霜’。”接着,我就给它了这些食物,它高兴得直叫“好”呢。

一天,我和冰霜出去散步。湖边,春风拂柳,湖水泛起了波纹,当我正陶醉在这美丽景色中时,忽然,我发现,在远处的一座房屋失火了,我急忙让冰霜去救人,只见它箭一般“嗖”地冲过去,救出了房屋里的人,并飞快地把他们送去了医院。

冰霜回来时已经筋疲力尽了,但它依然很高兴——它帮助了人类,它为人类做出了贡献。它太累了,便睡了一会儿。吃饭了,我来到卧室叫冰霜,它慢悠悠地来到餐厅,看见了它的最爱——青草,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夜晚,我们一边吃着香甜可口的巧克力,一边看着有趣的电视节目,十分幸福、快乐……

这匹小马是我的最爱,我和它是最好的朋友!

马的作文(篇二)

马仁奇峰位于我的家乡——安徽省芜湖市,是省级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区。地处长江南岸的繁昌、铜陵、南陵三县交界处,素有“皖南门户”之称,峰石俊秀,林木森森,是八百里皖江风情画廊中一幅美妙的山水佳作。

马仁峰很高,从下往上看,整个马仁峰由太阳山、月亮山两座山峰组成,一眼望不到顶,两山既相对又相连,一阴一阳,相映成趣。当你爬到山顶,人就像在云海里飘浮着。从山顶往下看,楠木林、樟树林、毛竹林,层层叠叠,苍翠欲滴。玩累了,你可以敲一敲古老的大铜钟,“咚——咚——咚——”低沉的声音一下子震住了你的耳朵。下山的时候,如果觉得太累,还可以坐滑道,只要在屁股下绑个垫子,就可以出发了。树木之间投过一缕缕金色的阳光,凉爽的风伴着清新的空气,时不时,还有一只只蝴蝶从你身边飞过,在不知不觉中,你已经滑到山下。

哇!美丽的马仁峰,你不仅给我们带来快乐,还给我们的祖国又增添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马的作文(篇三)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然而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然而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马的作文(篇四)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一对“骏马”,它是爸爸前年在我过生日那天,给我的生日礼物,它来自于我的老家四川遂宁。开始我百思不得其解,爸爸送我这件礼物的含义。

这一对“骏马”是陶瓷制品,长约15厘米,高约8厘米。“马儿” 的毛是白色的,形态呈奔跑状,两腿着地,两腿凌空,它俩争先恐后,真像在在蒙古大草原上奔驰。嘴微微张开,好像在发出的嘶鸣,又好像在呼唤它的同伴。我还亲手为它们做了辔头、鞍镫、缰绳,装扮的像战场上的真马。

自从我们在语文课上学习了主题单元《马》,我知道马具有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忠诚勇敢,顽强拼搏等精神,我对这份礼物有了新的认识。

小瓷马天天陪我一起学习,特别是在我碰上难题想放弃时,看它们一眼,它们好像说:“你要像我们马儿一样有拼搏的精神。”此时,我的脑海浮现出关于长的赤兔马,xxx总司令的长征坐骑……一幅幅骏马与英雄之间壮美形象便浮现在眼前,于是我就会知难而上,不想再放弃了。

有一天,我梦见我的小瓷马变成了一对膘肥体健的千里马,它的身上是我做的辔头,我纵身一跳,跳到了马背上,它带我去了险峻的西岳华山,壮观的壶口瀑布,美丽的日月潭。突然有人叫我,我睁开惺忪的双眼,啊!原来是一场梦。

我越来越喜欢这对儿可爱的小瓷马,也深刻感受爸爸送我这件礼物的特殊意义!

马的作文(篇五)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什么最漂亮美丽,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道:“那当然是马了!”我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马的,但我现在觉得无论什么都比不上我喜爱的骏马。

我第一回见到骏马是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那里有租马匹的,我缠着父母想租匹马儿来骑一骑,父母最终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我。

我们随着牧民去挑选马匹,我一眼看中了一匹白色的大马,那马儿低着头正吃着草,它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脖子上的马鬃又长又软,轻轻摸一把,舒服极了。它的尾巴时不时向上甩一甩。白马十分健壮,肌肉暴起,四条腿十分健壮,好一个马中赵云啊!

选中了它,我上镫跨上去,双手紧紧抓住木木地给我的缰绳,爸爸选了一匹嘿嘿胖胖的马,而妈妈那匹马额上有一块黑色斑记,付过钱后,我们出发了。

我选中的白马一被放开就撒开四蹄,奔驰起来,另外两匹也闻风而动,这时差距就出来了。我那批马儿跑的极快,把另两匹远远的甩在后面。它的颈毛随风飘起,真漂亮,我想我当时绝不亚于那些骑手。我怕迷路了,于是停下来等等爸爸妈妈,过了好半天,他们才慢慢赶上来。我看看我的大白马,气都不喘,抬头挺胸,威风凛凛!这匹白马不愧为马中豪杰。

晚上,我独自骑着马儿去散步,我一边吃着羊肉串,马一般踱布,一边欣赏大草原的月色,人和马在一起,还有星空,草原上汇成了一幅人马图,太漂亮了。我还在欣赏着白马,它那身躯,动作——奔放起来若大江东去,漫步时如小桥流水,彬彬有礼像个举止文雅的绅士。我的心里还是那些词:漂亮,美丽。

几天过去了,我们还在草原上奔驰,在那辽阔的草原上,留下了我与白马一行行的足迹,笑声,马蹄声。白马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和它在一起也留下了一段快乐的,令人难忘的时光,骏马美丽的身躯,迅捷的身段让我难以忘怀。

回到居住的蒙古包,我挤在爸爸妈妈怀里看照片,多半是我和马儿那迅捷,一闪而过,或静立不动的身影。

欢乐的蒙古度假结束了,我难以忘怀那些草原、骏马、美丽的身影。

回到武汉后,我的心依旧在呼伦贝尔。

回到学校上的第一课《草原》又唤醒了我对蒙古骏马的深刻回忆,还有在《现代少年报》上的汗血宝马的文章更是勾引起了我对那儿的回忆和想往,我是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流,重回与马共驰的时光呀!

我永远喜欢那美丽的骏马!!!

马的作文(篇六)

我每天都有一个美好幻想——希望在28世纪时,将会出现一种新型的特种马。

它跟现在的马真是差之千里、与众不同:它没有了尾巴,不会摔来摔去;它没有鬃毛,不会出汗;它还不会吃草,不会污染环境。但对比于现在的马,由于祖先历来的变化,有些本领消失了,但是又多出了许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本领。身边还长出了一双如同钢铁的翅膀,更像不到的是它那对如同钢铁的翅膀居然还能像吊机的伸缩臂一样伸缩自如。

这只马儿除了会驮人,还会替代天上的飞机;陆地上的汽车,等一切“污染”环境的交通工具,还我们一个美丽的城市。

它还可以帮我们做家务:看!它正在拖地板呢!只见它两脚一站,两只前蹄正紧紧的抓住拖把杆,一步一步得往上攀,慢慢地用双蹄一前一后地走动,不一会儿,就把家里弄得干干净净的。

这些都只是它一些小本领呢!最棒的还在后头。夜色降临,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亦是显得阴森森的。则也是神偷爱钱斯袒的下手的好机会,可万事通的马儿早已知到了,它用隐身术把自己藏起来了。

神偷依时来到这儿来偷东西,这时神偷察觉有危险,马上开着最快的“快舟七号”逃跑,秒速可达一亿千米。

马儿不慌不忙地拍拍翅膀,风一样追了过去,这飞快的速度瞬间神奇无比,不花三秒钟就把神偷抓住了。失者拍手称好。

我真希望在28世纪时,我的愿望能够实现成真。

马的作文(篇七)

其实,我是没有胆量骑马的。今天我和老妈去海湾森林公园游园,她一再鼓励我,试一下,但是我感觉还是怕怕的。

我和老妈吃完烧烤出来,漫步向前走,赏着路边绚丽的秋景,竟然就走到了森林马场。老妈对我说:“去试一下?”我犹犹豫豫。老妈说,既然来了,尝试一次,我陪你。于是,我大着胆子,走进了马场。

在一个铁栅栏围城的圈子右侧,拴着10匹左右的高头大马。它们有的棕色,有的褐色,有的土黄色,还有的枣红色。这些马毛色油亮,很健壮,每匹马背上都有马鞍。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和老妈骑上了一匹枣红马,我一个人可是不敢上的。

我非常紧张地抓住马鞍,小心翼翼地不敢动。等老妈也坐上马背,从后面保护住我,我的紧张的心稍稍放松了一点儿。

马儿走起来虽然平缓,但还是有些晃动,远不如我坐大象身上舒服。就在我终于可以慢慢放松下来,骑马结束了。

我战战兢兢从马鞍上下来,可离开,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呢。

马的作文(篇八)

俗话说,“人人都爱美丽。”我妈妈是一个爱美的人。听着。她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五颜六色的化妆品瓶、盒和器皿,衣柜里也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时装。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妈妈打算去美容院化妆。我是家里唯一的一个。

“儿子,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美容院吗?”反正我已经完成作业了,所以跟着我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回答我妈妈,“我想和你一起去。”所以我和妈妈走出家门,去了美容院。我在美容院外面站了一个多小时,妈妈才出来。我妈妈对我说,"儿子,和我妈妈一起去理发店怎么样?""好吧"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所以我在理发店外面又站了半个小时。在这两个小时里,我失去了行走的力量。我妈妈不仅外表漂亮,而且心灵也美丽。有一次,奶奶生病了,半夜呕吐和呕吐。妈妈很快起床,给奶奶倒水漱口,拖地板,帮奶奶去洗手间。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把奶奶送到医院检查。奶奶需要住院治疗。我妈妈担心奶奶不喜欢医院的食物,所以她坚持每天做饭并给奶奶送去。母亲担心奶奶不习惯在医院里孤独,所以只要有空她就去和她聊天。她母亲看到她的头发乱七八糟,就梳了起来。每个人都称赞他的母亲是一个孝顺的好媳妇。我妈妈真漂亮!

马的作文(篇九)

当马年到来时,亲朋戚友到处串门拜年,都会互相祝贺:“祝你马年行好运,马到功成,龙马精神。”可想而知,马受广大人们的喜爱。假如问我想成为一种什么动物?我会说:“我想成为一匹马。”

我想成为一匹驰骋沙场的战马。军旗飘扬,鼓声浩大,到处充满战场中激烈战斗的味道。我是一只披着红色战袍的黑马,我的主人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大将关羽,他左手拿着青龙堰月刀,我右手扯紧马绳,在沙场上飞速驰骋,打败敌军,我在关羽主人的驾驭之下,仿佛也成了一匹灵动且充满智慧的战马,我奔跑在沙场上,我仿佛成了沙场上的焦点,别的战马因为看到我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辉而感到惧怕,退避三尺。假若我能成为这样的一匹马,该多好呀!

我想成为一匹自由畅跑在巩乃斯大草原上的马。蔚蓝的天空中,挂有几朵棉花状的白云,火热的太阳散发出无人能及的光芒,使整个巩乃斯草原温暖起来。突然,黑云缓慢地漂浮在上空,所以的马匹都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我知道是暴风雨即将来临了。顿时,我被身后一股汹涌的气势震住了,我看见成千上万的马从各个谷口、山坡上冲下来。我也跟着一起跑起来,在广阔的巩乃斯大草原上尽情地奔跑,看看周围的同伴们,个个神情都是轻松愉快的,我想,这是因为在群体中体会到一种温暖的气息,在奔跑中令自己的心灵得到有效地释放,挣开束缚自身的僵绳,变得无拘无束。假如我能成为这样的一匹马,那该有多好呀!

马,善良、温驯,是人类的好助手,也是人类的好朋友,我愿成为一匹马。

马的作文(篇十)

一匹骆驼和一匹马,它们有着同样的主人,却有着不同的生活。骆驼的窝又臭又脏,骆驼整天为主人付出,想着该怎样感谢主人,而马却在想着怎样嘲笑那头骆驼。

一天主人让骆驼送一些物品,但由于东西太多,主人只好让马和骆驼一起去。刚刚出发,马就朝骆驼大喊:“小子,凭什么你驮的东西那么少,而我却要驮这么多呢?”“可是我已经驮了一半还要多呢!”骆驼喃喃的说。“什么什么呀?看你长的那丑模样,毛又脏又乱,背上还驮着个小山,丑死了。快来帮我背点。”骆驼没有说话,马却把所有的东西都扔给了骆驼,之后,它们又继续前行……

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地带,那里又热又干燥。马把所有的水都喝光了,却还在叫着口渴,它想要休息。骆驼却注视着前方,丝毫没有动摇,马无可奈何,找了一片凉地,呼呼的睡起来了。口越来越干,脚也酸的不得了的骆驼却仍在行走,它心里想着:“这是对我的考验,我一定要坚持下去,我会成功的!”就这样,它一直默念着。可是,天真的很热,太阳公公丝毫没有同情骆驼,反而把心中的火都撒到骆驼身上,有“沙漠之舟”美称的骆驼几次都差点晕倒,身上的重物压得它抬不起头来。它摔了很多跤,但最后,还是会坚强的爬起来,一步一步前行……

终于,它到达了目的地。人们给它喝了甘甜的水,它甜甜地安心睡了,而那匹马却没有回来。

骆驼睡的很香,因为它知道它已经完成了任务。对于那些困难、挫折和嘲笑,它认为那是它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它会努力,它会坚持,遇到挫折它会站起来,永远屹立着!

马的作文(篇十一)

从前,有一匹骏马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被主人挑选去参加全国赛马比赛,骏马在比赛时,得了第一名。

主人很开心,天天用精饲料喂它,于是骏马不再进行锻炼,慢慢地变胖了,从骏马变成了肥马,全身的肌肉都变成了肥肉,但它仍然很骄傲,自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有一天,一条小蛇找骏马,对骏马说:“马大哥,你敢跟我比跑步吗?”骏马说:“我可是全国长跑冠军,怎么不敢跟你比?比赛方式随你选,你肯定是不行的!”小蛇说:“那好吧,我们就比游泳吧。”

骏马一听,叫苦不迭,因为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只好硬着头皮和小蛇比赛游泳。结果,到了湖中,小蛇一溜烟游到了终点,而骏马才游了一点距离,因为对骏马来说湖水的阻力比陆地上的阻力要大多了。

从此以后,骏马比赛输了以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骄傲自满了,又加入了锻炼的队伍,变成了一匹真正的骏马。

马的作文(篇十二)

现在是三十世纪了,科技发达了,可人们的交通工具却变成了马,你们可能疑惑不解得问:“马是古代的交通工具,怎么现在也用马?”让我慢慢来告诉你,未来的交通工具是马,因为汽车污染环境、空气,所以马代替了汽车。

现在的马高两米,长四米,与古代的马截然不同,简直是天壤之别。未来的马高大威猛,它浑身是白色的,耳朵尖的和竹尖一样,头上有一穗迎风飘动的璎珞,尾巴上系了一个中国结,所以特写中国风情。

未来的马浑身长满了肌肉,肌肉非常发达,发达的甚至连内脏都长满了肌肉,所以变得刀枪不入。他从不吃草,因为吃草污染环境所以它只吃垃圾和塑料袋。你一定会问:“垃圾那么多他会吃完吗?”告诉你会的,在多的垃圾中,它会边吃边消化,吃一点会消化一点的十倍;在垃圾少的地方,它会存食物,慢消化。马吃东西时你千万别过去,不然它以为你和它抢食物,要与你为敌,和马为敌的滋味可不好受。

最令人惊奇的是,它长着一对翅膀,如果飞机发生故障时,它能将飞机中的人全部背到身上,将人们转移到安全地带。

瞧,这未来的马多厉害,如果不信,可以和我乘时光机一起去抢先看看吧!

马的作文(篇十三)

“战马驰骋于茫茫草原,钢枪紧握宝剑,光芒万丈……”蒙古马和蒙古男人一样,热爱辽阔的草原,热爱美丽的故乡,热爱伟大繁荣的祖国!在祖国边疆被侵略的时候,蒙古马和蒙古兵并肩作战,保卫家乡,为祖国和平做出了巨大贡献。

“闪电”是一匹高大的马,三只河马,穿着紫红色的皮毛,身体强壮,四蹄雪白,眉毛上有闪电状的白色花纹,胸前有三根相连的白毛,这是三只河马所独有的。

《闪电》最令人佩服的是它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不厌其烦地保护主人的精神。我军领袖是“闪电”大师。

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经过两天两夜的战斗,两队都伤亡了。士兵们筋疲力尽,只剩下少数敌军。就在我们即将艰难取胜的时候,敌方首领又一次号召剩下的几个士兵去死,向我们射箭。十几支箭齐飞,几支箭正射向左臂受伤的首领。千钧一发之际,我看到了一道长长的“闪电”。箭划破了他的右腹部,鲜血立刻溅了出来,染红了首领的衣服,打湿了首领的眼睛。闪电没有退缩。为了保护它的主人,它冲到了敌人的武器点,我们也发出了反击。战争胜利了,但是“闪电”消失了......

战争结束半年后,人们仍然怀念忠实的蒙古马。一天早上,奇迹发生了。士兵们在操场上训练。他们听到一匹马从远处跑来。声音越来越近。这是一匹紫红色的蒙古马,眉毛上有闪电状的白色图案,腹部右侧有一道伤疤......

马的作文(篇十四)

从远古时期人类就把马当做驮运货物的工具,也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它的功劳可以与狗相比。随着时代巨大的变化,人类用马的次数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则是毫不通人性的发达交通工具。最多也只是在比赛时才用到。难道马以后就会被人类所淘汰吗?

更令人发指的是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他们肆意宰杀马群,为的是一饱口福或财源滚滚。还有一些人,他们在饲养马的同时,也把马当成了奴役,凡是它们能干的都让它们今生享受到。从不知心痛,把马力下的功劳抛之脑后。以至于马的嘴巴被衔铁勒变了形,蹄子也被铁钉洞穿了,腹部被马刺划出一道道深凹的伤痕。最终以束缚告终,结束了它辉煌而又可悲的一生。而残酷的人类全然不顾,他们只知道赚钱,赚钱,再赚钱。可是可怜的马,你为什么不与人类抗衡,夺回本该属于你的幸福呢?是长期的压抑使本该属于你的野性荡然无存,还是因为你的忠实而不想冒犯没有人性的主人?

可怜的马呀,你如果再不向与那没有人性的人类夺回本是你的幸福和自由,就恐怕你们家族在不久后的一天被人类灭绝。难道你能忍受这种耻马,我为你在古战场的飒爽英姿而感到骄傲,为你现在所受的耻辱而哭泣。

马的作文(篇十五)

马,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古代的马供人骑、驼东西、打仗,现代的马有比赛的好马、有供小孩骑的小马驹,也有被人牧养的马……马的用处很多很多,分布也很广。去新疆,有高大魁梧的伊犁马,去拉萨,有英俊的纳木错马,在美国有潇洒的牛仔骑着的高头大马,马确实很多,而我要给大家讲的,是未来的马——“天马”。

现在的科技很发达,没准哪天就会有某位科学家研究出一种未来的马。我先来想一想,未来的马是什么样的?是可以变颜色的?是可以在主人遇到危险时报信的?还是可以跑的像风一样快的?……我觉得,应该是那种不戴马辔头,并有一双大翅膀的,这才像未来的马,它要有伊犁马的雄健,哈萨克马的清秀,蒙古马的勇敢,三河马的美丽,还要有对主人的忠诚,同时也要有家马的温顺,只有同时拥有这些特点,才是我心目中的“天马”——未来的马。我幻想自己能骑着“天马”,在广阔的草原上奔驰,在辽阔的大海上飞翔,我要骑着天马去美国看大峡谷和自由女神,去埃及看古老的金字塔和尼罗河,去荷兰看风车和郁金香,去英国看伦敦桥和大笨钟,去法国看凯旋门和埃菲尔铁塔,去瑞士看阿尔卑斯雪山和绿色的草地,我要飞遍千山万水,去看我们美丽的家园地球。

这就是我的“天马”,也是未来的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必将拥有这样的“天马”。

马的作文(篇十六)

我喜欢马,因为马是和人类生活紧密相连的。古时候,马既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又可以上最长助主人一臂之力……现在马可以供人观赏,还可以和人一起做各种惊险刺激的杂技动作,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乐趣。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匹栩栩如生的瓷马。这匹“马”头不大,耳朵尖尖的,嘴巴微微张开,眼睛直视前方,似乎在观察路边的动静。它的眼睛里透出一股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

有一个星期六,我在家做妈妈布置的作业。因为想早点出去玩,字就写得乱乱的。妈妈走进书房看着我的作业,皱了皱眉头说:“龙儿,字怎么没写好?”“妈,下次啦”“不行,这次!”妈妈看我有点不情愿,就说:“龙儿,妈妈不要求你马上写好,但你要慢慢改,你看看书架上的瓷马,好像都对你的表现不满意!”妈妈嗔怒的神情把我逗乐了,我真是哭笑不得,有苦难言,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看我不知所措,难为情的样子,妈妈的语气也平和了许多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龙儿,你只要像马一样坚持不懈,马不停蹄地奋勇前进,这样日积月累,你很快就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说完,便轻轻地走了出去。妈妈的话像清风一样吹过我耳边,似乎很轻,又似乎很重,这话中的分量我心里最清楚,这不就是沉甸甸的母爱吗?这时,我再看那书架上的“马”它仿佛也在对我说:“小主人加油,相信你是最棒的。”

我喜欢这心爱的瓷马,它既激发我的想象力又激励我不断努力,感谢它一直陪伴我成长!因为我知道,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我最可信赖的朋友。

马的作文(篇十七)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我认为好马吃回头草。

有一句俗语是“大丈夫能屈能伸”,说的是韩信年轻时家境贫穷,好多人瞧不起他。有一个恶霸当众侮辱他,说他内心十分胆怯,让韩信从他裤裆下钻过去。韩信看恶霸人多势众,自己又几天没有吃饭,根本不是对手。韩信咬着牙下定决心,照做了。满街的人都嘲笑他,认为他胆怯。后来韩信做了楚王,让那个恶霸做了官,他说他那时忍耐下来,才成就了今天的功业。这不也说明了好马吃回头草吗?如果当时韩信拼了命去打斗,结果可想而知。所以有志气的人处在困境的时候,能忍受委屈,得志时能施展抱负。这,才是正确的。

再说越王勾践,他如果在越国战败后不极力装出忠心的样子,而是一直把不服气明明白白的表现出来,吴王能允许勾践返回越国吗?他能如此发愤图强吗?他能去卧薪尝胆吗?它能打败吴国吗?他能使自己成就一番伟业吗?所以好马吃回头草。

最后说一说项羽,他在乌江自刎,但那时旁边有船,他完全可以逃走,然后东山再起。他只要在那时忍一忍,东山再起后定又能成就一番伟业,但他没有。项羽那时如能按“好马吃回头草”去做,那统一天下的不一定就是刘邦了。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有作为的人不走回头路。难道韩信没有作为吗?勾践没有作为吗?所以,好马吃回头草。我觉得项羽是“才马”,但不一定是“好马”。

我看不吃回头草的马不一定是好马,难道它宁肯饿死也不吃回头草吗?不吃回头草,不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才是不明智的。所以,我认为,好马吃回头草。

最新作文:

热门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