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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的故事作文23篇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一篇
这几天,我抽出时间,把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看完了。下面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虽然是简写,但是细节的描写还是很多的,其次,故事简短,但很有趣。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乞丐和王子出生在同一天,然后在王宫中碰见,由此便换了衣服,阴差阳错,身份不料也被互换,王子穿的乞丐的衣服到处被排挤,嫌弃,而穿着王子,衣服的乞丐,却很享福,在王宫中被伺候着,结果当上了国王。当国王的乞丐很尽职尽责,办了许多帮助人的事,而被百姓爱戴,最后王子和乞丐在王宫中相遇后变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我最喜欢乞丐汤姆,因为他当上了国王后不但没有骄傲,反而办了对国家有意义的事。汤姆在办答案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不像有些没良心的国王直接判死刑,汤姆很善良,也很正直,在办案时特意自己聪明的脑子解决了这个案件。
我最不喜欢书中的约翰,它是汤姆的父亲。他凶狠残暴,而且经常打汤姆,在第四章时,约翰王子任城汤姆,不但打了王子,他把一个牧师打死了。然后打死了还不承认,还要改名换姓,所以我特别讨厌约翰。
书中有很多激动人心的情节,还有悬疑类的问题,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也告诉我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做事不要爱慕虚荣,不要像约翰那样。做事要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像王子和乞丐那样。虽然都有自己的梦想,但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最终都能成功。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二篇
我说:“书,我一天比一天了解你,你知道吗?”
书说:“从小到大我都知道你的成长,因为我在你的心里。”
——题记
袁枚有句话说得好:“百物可以决舍,唯书最难别。”
从小时候起,我就喜欢看书,一开始是《启蒙》之类的书,之后就是带有拼音的童话,如《神灯》、《美女与野兽》、《三只小猪》。正是因为这些幼时的阅读,使得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书好比一片夜空,让我的梦自由飞翔。在书里我认识了许多中外名人,了解了许多科学知识,更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样的阅读又怎能说是对我的成长毫无益处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而班级中的读书的气氛时时感染着我,大家毫不客气地把自己家中的“精品”带到学校里来跟同学们交换着、分享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水浒传》里梁山好汉那“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放;我向往《三国演义》“滚滚长江东逝水,大浪淘尽英雄”的豪情;我喜欢《一公升的眼泪》中面对困难,勇敢面对的奋斗精神。我迷恋上饶雪漫清新的文字,沧月大气的描写。我的心与鲁宾孙一起漂流,我的思想与堂吉诃德作伴。书中有黑暗的法国,奋斗的俄国,还有那从醉生梦死到发奋图强的中国。我的成长因为阅读而变得奇妙而难以言喻。
在阅读中成长,我在美丽的童话中聆听天使的纯真;在阅读中成长,我在真相的探索中学会理性的思考;在阅读中成长,我在鸿篇巨制中感悟人性的伟大;在阅读中成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加潇洒与坚定……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三篇
佐野是一名推理小说作家。这天,他接到一家杂志社的约稿函,想请他写一部以“完整杀人事件”为主题的小说。佐野立刻想到了去年收到的一封信,那是一位医师寄给他的。
医师在信中说,自己40多岁,和太太都在自家的诊所上班,他负责给病人看病,太太负责药房工作,而诊所是岳父大人出资开办的。3年前,他结识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常常以出诊的名义,偷偷到女人住的公寓约会。有一天,女人突然央求医师说,她的隔壁邻居想请他帮个忙。医师早被这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自然满口答应。
很快,那个邻居来了,是个流里流气的男子。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递给医师说,请他开一张死亡诊断书。医师断然拒绝,说这是违法的。男子冷笑道:“希望您放明白一点,我这不是央求您,我是抓着您的把柄的。我随时都可以写匿名信寄给您太太,您的诊所不是您的岳父大人开的吗?”
医师最终屈服了,他在男子的要挟下,开了一张以心肌梗死为原因的死亡诊断书。之后,医师就和那个女人分了手。他之所以写这封信给佐野,是因为后来读到佐野写的一部名为《消失了的诊断书》的小说,里面的情节与他的这次经历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不禁感触良多,提笔写信,借此抒发内心的愧疚感。当初佐野收到这封信时,并没有当回事,现在突然感到,这或许是一个绝佳的素材。医师开的那张死亡诊断书,最后究竟派了什么用场呢?
佐野打算着手调查此事,他联络了报馆旧同事星谷,星谷十分乐于帮忙,而且以报馆记者的身份出面调查,也较为便利。两人来到医师会事务局,通过各项资料的排查,最终查到了一位名叫楠浦的医师,他的夫人名叫春江,两人的诊所是由妻子的娘家出资开业的。这一系列信息,与那封来信中所叙述的完全吻合。
接着,佐野根据资料上登记的地址,找到了楠浦的诊所。他走进诊所,一位气质优雅的中年女性迎上前问:“您是要挂号吗?”佐野点点头,递上了病历本,心想,这应该就是春江夫人吧。很快,佐野被请进了诊疗室,楠浦医师问佐野哪里不舒服。佐野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递了过去:“我是为这封信而来的……”
楠浦接过信一看,顿时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来,紧张地朝药房那里看了看。恰在此时,春江夫人走了进来,指着佐野病历本上的名字,温柔地说:“冒昧得很,您是写推理小说的佐野先生吧?”佐野点了点头。春江夫人一脸崇拜地说:“我读过好几部您的大作呢,其中有一篇是描写一位医师被要挟的故事,对吗?”佐野大吃一惊,春江夫人所指的应该就是《消失了的诊断书》那部小说,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碍于春江夫人在场,佐野和楠浦很有默契地装作是病人和医师的样子,交谈了起来。待春江夫人返回药房,楠浦偷偷塞给佐野一张纸条,上面写着:7点,车站前咖啡馆见。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四篇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作文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五篇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xxx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六篇
秋旺从家走的时候,水英眼泪围着眼圈转。这也不能怨年轻人太黏糊,因为俩人结婚两年了,总共住在一起的日子满打满算还不足三个月呢。你想想,搁谁谁受得了哇?
其实,秋旺也是一百个不愿意走,谁不愿意在家里搂着媳妇共享夫妻恩爱呢?可不走又不行,结婚盖房子欠了一屁股债,靠种田从地里抠出钱来还债,那得到猴年马月才能还清?再说,秋旺打工的老板很仗义也很善良,从不拖欠工人的工资,哪个工人家里有个大事小情的,他都亲自过问,还拿钱物表示表示。所以,尽避水英的柔情蜜意让他迟迟不想动身,但他心里明白得很,两口子在一起卿卿我我恩恩爱爱,好是好,可当不了吃、当不了穿,挣来钱才是硬道理。
这一年多,秋旺在外面确实挣了不少钱,也基本把外债还清了。他还想趁着年轻再多挣点,等水英有了小孩以后,他说啥也不走了,在家里搞点养殖,省得抛家舍业的辛苦难受。
秋旺很快来到了他打工的城市。下了火车,他在车站旁边的小吃摊上寻个座位,要了一碗抻面,舀了一匙辣椒,搅和搅和,正准备吃时,他突然发现一双眼睛在痴痴地盯着他,准确地说,是盯着他手里的那碗面。秋旺把碗放下了,仔细打量对面那个人:二十多岁,脸挺白,头发也挺长,穿着一身皱皱巴巴的西服,但眼睛很有精神。秋旺立即明白了:这人八成遇到了什么困难,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又不肯放下面子去向人家讨要。这年头真是要了面子就饿了肚子,顾了肚子就顾不了面子。看着眼前的小伙子,秋旺就想起了当初的自己。
秋旺刚出来打工时,还没有找到工作,装在衣兜里的钱就被人偷走了。在人海茫茫的大都市里,他没有一个熟人,实在是饿急了,就在火车站里瞎转悠,希望能碰见个亲戚朋友什么的。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小吃摊的旁边,看见那些正在吃午饭的人,他的口水就流出来了。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默默地看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大口大口地吃抻面,他自己的嘴也跟着咀嚼起来。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七篇
你能一眼看出陌生来客的身份吗?
有一个人,就能。
他的名字让罪犯闻之色变——世间万物都逃不过他那锐利如鹰的眼睛。他能够驱散疑案的重重迷雾,能够闪亮警探们沮丧的眼睛。只要有一条线索,他就能顺藤摸瓜,找出关键所在。凭着渊博的学识和善于逆向推理的头脑,他侦破了许多悬案,大快人心。
或许你已经猜到了。
他,就是福尔摩斯。
在你的想象中,他是怎样洞察世间一切?是有什么超能力吗?
不,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他不过是比别人多了一种能力而已。
这种能力,就是能够注意到别人通常会忽略的一些小细节。
你能做到吗?
如果你能,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有人会反问我:你能证明吗?
我能。
如果你深入地去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话,就会发现,当别人让福尔摩斯解释他为何能看穿别人的身份时,他的回答并非什么晦涩难懂的理论,而是一些小细节加上一点点显而易见的推理或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听着他的方法,就会觉得好像傻瓜也能一眼获悉别人的信息似的.。可当真的把一个大活人摆在你眼前,让你判断时,你又会呆若木鸡,不知所措了。
这不就是因为没有耐心观察小细节?难道这个例子还不能够证明吗?
别的警探之所以不能像福尔摩斯那样神,也是由于此。
细节决定成败。
曾读过这样一个故事:华尔街一家公司的操作员,慌乱之中把卖出股票的数量的小数点打错了。结果,卖出的股票一下子增加了许多倍,导致市场大乱。这个操作员卷铺盖走人了,公司为了买回股票,也蒙受了巨额损失。如果那个操作员能注意一下有没有打错数字,后来的这些大动荡也就不会发生,他也能继续安安稳稳地上班,养家糊口。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比如,那次宇航员遇难事件,也是因为输入数据时,小数点打错了位置。要不是,那次航天任务也算圆满成功。
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八篇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九篇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篇
凌豆豆在一家大型国企上班,没事时总爱往对面楼7F的10号宿舍望,她把头掩在窗帘缝后面,偷偷地看。对面楼是男职工的宿舍,7F10号房是赵西河所住的单间,他的阳台布置独特,爱好花草的他在阳台上种满了绿色藤萝,盘挂在玻璃四周都是,远看就像一幅画。
赵西河是助理工程师,年纪还不到三十岁,他英俊潇洒、技术优良、工作认真,是女员工们心中的“男神”。凌豆豆也不例外,她也暗恋着赵西河,但女孩的羞涩,让她不知如何开口。
她心中默默地想:或许有一天,他会感觉到我的爱,到时再追求赵西河不迟,怕只怕好花留不到最后,会被其他女孩摘走,为此她时常焦灼。
这天下午下班后,赵西河照例还在其他地方忙碌。凌豆豆下班回来,继续对着他的阳台发呆,今天,对面阳台突然出现一件黄绿色的旗袍,随风轻摆,而窗上绿藤随风轻轻抖动,好像在取笑自作多情的她。
凌豆豆呆了。赵西河的单身宿舍怎会出现女人的旗袍?莫非他有了女朋友?想到这里,凌豆豆心酸不已。那件旗袍妖冶而诡异,想必裹着这件旗袍的女人身材美极了。
这件突然出现的旗袍,让凌豆豆难受极了,以至于在职工食堂吃晚餐时遇到赵西河都爱理不理。等她回到宿舍,那件黄绿旗袍不见了。一星期后,开完例行会议,赵西河对整理文案的凌豆豆说:“小丫头最近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
凌豆豆扬起脸半开玩笑地说:“我挺好的,赵工,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爱穿旗袍?”赵西河脸不自在地红了,旁边同事也起哄让他承认,赵西河连连摇头:“孤家寡人一个,没时间,没有没有。”为什么不承认呢?难道事情还没有成熟,女人衣服都挂在阳台上了,可见关系的进展程度,他还不承认?”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一篇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它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而有谁不是这样呢?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二篇
丫山是一座还没开发的深山,一年当中难得见到游客。这年的一天,丫山迎来了一男一女两个游客,男的叫赵德伦,女的叫林曼。他们在离悬崖不远的一块平地上,把随身带来的锅碗瓢盆一一放下,并支起了露营帐篷。不一会儿,随着炊烟袅袅,传来阵阵食物烧熟时的香味。显然,这两人是一对恋人,来这里是为了享受几天浪漫的两人世界。
赵德伦从锅里捡出一块火腿肠,放进林曼的嘴里。“真香!”林曼闭上双眼,极其满足。趁这功夫,赵德伦向悬崖瞥去,皱紧眉头的双眼中,透出一股难以捉摸的怪异眼神。
“来,我也喂你一块。”林曼从锅里也捡出一块火腿肠,往赵德伦口中放去。赵德伦学林曼的样子,闭上了双眼,可等了半天,也没见食物进口,心中奇怪。
赵德伦睁开双眼,见林曼像傻了似的,手举在半空中,双眼圆睁,惊恐地望着他的身后。赵德伦猛地一回头,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一个小女孩,赤身裸体的,就站在你身后的那片草丛中。”林曼清醒过来了。赵德伦站起身子,跑到那片草丛中,还是什么也没有看到。“一定是你眼花了,荒郊野外的哪来的小女孩?就算有,一眨眼功夫,怎么就不见了?”赵德伦没好气地说。
“我亲眼所见,难道有假?”林曼争辩了几句,见赵德伦还是不相信,一堵气,不理睬他了。“我都答应你结婚了,你怎么还这么任性,动不动就生气。”赵德伦说这话时,眼神一直没离开悬崖那边,似有满腹心思。
半夜时分,帐篷外传来一阵阵沉重的喘息声,在寂静的山林里,听起来显得格外清晰。林曼惊醒了,赵德伦也惊醒了,两人胆战心惊地把头伸出帐篷外,朝四处张望着,月光如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声音好像是从悬崖下面传来的,听起来像是有人在艰难地爬山。”林曼声音都变了。赵德伦脸色大变,结结巴巴地说:“明、明天,我们——搬到山下露营去。”“我才不呢。”林曼的倔脾气上来了,“原先我说这里离悬崖近,危险,可你非要坚持在这里露营,说这里风景好,再说,这儿景色确实很美。”
气喘声突然没了。林曼和赵德伦,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松了一口气。也许只是一个动物而已,但两人再也不敢入睡了。第二天天一亮,赵德伦在生火做饭时,林曼想起昨夜的事,忍不着好奇,一个人来到悬崖边,紧趴着地上,探头朝悬崖下望去。
悬崖深不见底,望了半天,林曼也没发现有什么可疑之处,正想起身离开时,感觉背后似乎有风,连忙一回头。赵德伦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林曼的身后,见林曼回过头来,刹那间,脸上布满了古怪的表情。然而,林曼目光并没在赵德伦身上停留,而是掠过赵德伦的肩膀,看着前方,眼神中充满着惊奇。赵德伦也感觉到不对劲,回头顺着林曼的目光望去。林曼说得没错,这片山林中,还真有个裸体小女孩,现在就站在他们的帐篷边上。
小女孩看上去十一、二岁的样子,她好像很怕赵德伦,见赵德伦看着她,连忙转身就跑。“等等,”林曼高声喊道,“不要怕,阿姨不会伤害你的。”见小女孩停下了脚步,林曼摊开双手,作着拥抱的姿势,慢慢向小女孩走去。
小女孩似乎很信任林曼,她没有跑,任林曼把她搂到怀里。赵德伦眉头皱了一下,向林曼和小女孩走来。小女孩猛地从林曼怀里挣脱出来,一闪身,躲在林曼的身后。“你不要过来,她怕你,你吓着她了。”林曼冲赵德伦喊道。赵德伦只得怏怏地退到一边,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冷眼看着小女孩。
林曼问了小女孩许多问题,也不知小女孩听懂没听懂,反正她都一概以摇头作为回答。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眼看天色就要黑了,赵德伦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小女孩,见小女孩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禁烦躁不安起来。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三篇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四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先生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博学多识的好老师。
记得我两三岁的时候,就天天缠着爸妈讲故事,什么孙悟空大战妖魔鬼怪,什么白雪公主被皇后毒害,还有什么大耳朵图图搞怪等等,听着听着,我都感觉自己置身于童话世界中,充满了童真,充满了神奇,就连睡觉都觉得更加香甜。
渐渐地,我长大了,开始自己翻着看书,虽然不认识字,但通过看图我也自认为能感受到故事的精彩,可是有一次,和姐姐在一起看书,我跟她说话她好像都听不见似的,而且看着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眉头紧锁。我就想:有那么好看吗?密密麻麻全是方块字,半天才翻一页书,看着就烦,哪有我的这些图片好看,好像播放动画片一样,哼!可是,姐姐津津有味地看着,那认真的模样我实在好奇,忍不住还是缠着她问为什么,姐姐才和我讲:图片有图片的魅力,汉字有汉字的韵味,读书并不是图个红火热闹,它有很多好处的。“读书,可以让你增长知识,让你变得聪慧,让你身心愉快,让你眼界开阔,让你充满力量,让你有勇气战胜困难,指引你奋勇前行。尤其在以后写作文的时候,你会体会到读书的作用的,送你一句话,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想快点上学认字,我要亲自体会它的魅力。
现在,我经常买书看书,什么科普类的、文学类的、悬疑类的、校园类的,当然还有童话类的,不仅化解了我心中许许多多的疑问,还让我知道了很多科学知识。在美好想象的童话世界里遨游,我结识了那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与丑小鸭一起伤心,和阿里巴巴一起智斗四十大盗,与辛巴巴一道去航海探险,还会与苦儿雷米一起痛苦一起快乐,我会看着《胡小闹》想到我们与同学一起在班级里搞怪打闹……;理解了人世间的美丑,让我充满爱心;启迪了智慧,让我自信坚强。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心领神会之外,还注重记笔记和作积累,正如俗话所说:xxx好记性不如烂笔头xxx,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我会在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它会加强我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也可以作参考。
书,已经成了我的良师益友,陪伴我成长,给予我快乐,我会与你随行,一路向前!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五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福尔摩斯是我崇拜的偶像,是个大侦探、是另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小说是通过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来记录福尔摩斯的平生事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在他身上有着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每次处理案件,福尔摩斯都会有一段时间的深思,而且在案件报到他手上时,他都对事件先有一定的了解,这种提前的预判和睿智的眼光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日常生活,都要开拓视野,多了解时事、科学、经济、历史和自然,对自己的学习很有帮助。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六篇
水英是第一次出远门,上火车后,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有些困,但又不敢睡。她听秋旺说,现在的小偷特别多,尤其是在火车上,坐火车千万别睡觉。水英就那样靠在车座上,看着来来往往的旅客,眼睛眨都不敢眨。大约过了三个小时,火车在一个站停了几分钟后,上来一高一矮两个青年,坐在水英的对面。他们的眼睛到处转悠,还直嘀咕着什么。水英的睡意一扫而光,把随身携带的提兜看好,密切注意这两个人的一举一动。
这时,车厢里的旅客大都东倒西歪,恹恹欲睡。高个子向矮个子递个眼色,矮个子就朝一个睡得正香的中年男人伸出手去,高个子则在旁边望风。所有这些,都没有逃脱水英的眼睛。水英看那中年男人依旧酣睡,浑然不觉,急得没法。突然,她急中生智大喊一声:“哎呀,我的车票没啦!”她平时的嗓门就大,这会儿又是故意高声喊,声音就更大了,把所有沉睡的人都惊醒了。大家向她投来了异样的目光,那里面有惊讶、有埋怨、有怒气、有厌恶。矮个子眼看就要得手,却被水英喊了一嗓子,坏了好事,高个子和矮个子只好狠狠地瞪了水英一眼,悻悻地走向另一个车厢。
水英对那位中年男人说:“大哥,那两个人是小偷,正对你下手呢,我没办法,才嚷了一声。”那男人听后却什么都没有说,又坐在那里打起了迷糊。其他乘客也都没什么反应,冷冷地看一眼水英,该怎么睡还怎么睡。水英在心里纳闷:这些人都怎么啦?我好心提醒他们,他们却这个样子,倒好像是我撒谎了。
还好,那两个家伙再也没有回这个车厢。火车到了终点站,水英随着下车的人流往前走,出了检票口,她就找不到东南西北了。她停下来,准备打听打听道儿,猛然发现那一高一矮两个人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水英心里有点发慌,匆匆走向火车站旁边的小吃摊。她想:有点饿了,先吃点东西。再说到人多的地方,即使有坏人,也会安全些。可是,就在水英坐在板凳上刚想喘口气的时候,那一高一矮两个人也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水英心里“咚咚”地跳个不停,她努力镇定下来,要了一碗抻面,一边吃一边左顾右盼,想着该怎样甩掉这两个家伙。这时,她对面的板凳上坐下一个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头发长长的,虽然穿一身西服,却脏兮兮的,眼睛直瞅着那些吃饭的人。凭感觉,水英判断这人准是个讨饭的。水英起身正要走,突然那个高个家伙猛地窜过来,一把拉住水英的手高声说:“走,快跟我回家,在外面瞎逛什么?”那矮个也凑过来说:“姐,快跟我姐夫回家吧!”说着,两个人不由分说,架着水英的胳膊就走。水英一下子愣住了,被两个人架着走出了十多米,才突然醒悟过来。她拼命地挣扎喊叫:“你们快放开我!我不是你们的什么人,你们是小偷,是坏人!”这一喊,有人停下脚步围过来。高个子边架着水英的胳膊边对围观的人说:“我老婆犯了精神病,别听她的,我已经找了她好长时间了。”矮个子也对大家说:“是的,是的。她是我姐,离家出走半个月了,我和我姐夫好不容易今天才找到。”围观的人听两人这么说,就没有人再管这件事,都摇摇头叹息着走了。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七篇
贾尔斯在波士顿开了一家小公司,专门承揽拆卸危险材料的业务。可是由于知名度不高,自从开业以来,生意一直很冷清。
20__年5月,贾尔斯的好运突然降临,一笔大买卖主动找上门来。来人自报家门名叫戈登,是圣亚努斯精神病院的负责人。提到圣亚努斯精神病院,贾尔斯立刻联想到去年那场震惊全国的特大火灾:38人遇难,五层大楼被烧得面目全非……
戈登告诉贾尔斯,现在政府准备对那里进行重建,但重建之前需要将其中的石棉拆走,自己在报纸上看到了贾尔斯登的广告,想将这一工程委托给他们来做。贾尔斯喜出望外,添油加醋地对公司实力进行了一番吹嘘。戈登好像也没有太多心思对他们做进一步考察,很痛快地就拍板决定下来。
圣亚努斯的遗址位于波士顿郊区,由于病人的特殊性,周围鲜有人居住。几天后,贾尔斯带人来到施工现场,但见仿中世纪风格的医院大楼被熏得一片漆黑,疾风穿过残破的窗洞,发出怪戾的啸声,让人不由毛骨悚然。“哇噢——这里倒很适合拍鬼片呢!”小个子菲尔不由怪叫道。
按照计划,贾尔斯把人员分成几组对不同的楼层进行清理,他与菲尔一组,负责地下室。菲尔干起活来又干脆又利落,确是一把好手。仅半天工夫,他们就把手头的工作干完了。两个人旋即坐下来,拿出准备好的面包咸肉开始午餐。门边地上躺着块小牌子,依稀还能辨出“档案室”的字样。贾尔斯暗自点头,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里会有好几排铁柜的原因。
“不知道柜子里都装着什么好东西。”吃饱了的菲尔自言自语地站起身,去拉一个柜子的门,却没拉动。他挨个尝试,只打开了一个小抽屉。菲尔探头向里看了看,吹了声口哨,说:“是两盘录音带。”说完回身打开工具箱,从里面掏出个小录音机来,将标注着“1”的带子放进去,按下播放键。
一阵漫长的嘶嘶声……就在贾尔斯想说这是盘空白带时,喇叭里却突然传出一阵凄厉的叫声,把两人吓了一跳。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伴随着尖叫,她嘴里也在声嘶力竭地叫喊着什么,但那语音太过模糊,根本听不清。几分钟后,女人的声音突然一变,嗓音粗重得如同男人一般,之后女人的声音又变化了好多次,每次都不相同,但歇斯底里的情绪始终没变。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八篇
这一天,有收藏绘画作品爱好的明智小五郎到东京的一所寓所去拜访一名女画家。走到女画家寓所前,他见屋内亮着灯,就敲了敲门。他敲了几次门,屋内却没有任何反应。他立即找来公寓的管理人员,请他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进门一看,只见女画家在洗澡时死在浴室里。她似乎是在浴缸里淹死的,但究竟是因为水太热,发生了突然的昏迷而跌倒在浴缸里淹死的呢?还是被人强行闷死在浴缸里的?根据现场的迹象分析,明智小五郎断定这是一起谋杀案。根据尸体和综合情况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前一天夜里8点到12点左右。
凶手并没有在屋里留下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遗留物,门窗又是紧关着的,并且,门窗也都没有被撬开的痕迹。这迹像表明:凶手一定是死者极为亲密的人,因为凶手是得到死者允许进入寓所的;死者能在来访者留在寓所的情况下直入浴室洗澡,这也证明了来访者的特殊身份。
明智小五郎根据以上推断,立即向周围的邻居展开了调查。邻居告诉他,前一天夜里9点左右,有人看见,已同女画家分居两地的丈夫梅先生曾从她的房间走出来。明智小五郎随即跑到那家夜宵店,夜宵店的侍者告诉他:xxx昨晚11点左右,确实有位女郎从旅馆那儿过来买夜宵,但我好像记得,她买完夜宵后没有马上回旅馆,而是向街角那边走去,去干什么,我当然没有在意。xxxxxx谢谢,这足够了!xxx明智小五郎只往墙角看了一眼,马上明白了,他识破了梅先生的诡计。
原来,他发现衔角有一只自动投市电话机,立即作出了如下的推理:昨晚9点以前,梅先生杀害了妻子。为了使人难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他把死者的尸体浸泡在水中。然后立即坐车赶到横滨,这时大约是10时半左右。11时,梅先生通过旅馆总机向家中打电话。关键之处是,在他往家中打电话的几分钟之前,年轻女郎已用街角的公用电话提前拨通了同一个电话号码。由于她始终没有挂断,所以梅先生的电话中就传来占线的xxx忙音xxx.因此,总机接线员就会产生一种对方正在通话的错觉,无意之中为梅先生作了xxx不在现潮的证明。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十九篇
潘况是名闻遐迩的江南才子,他进京的消息一传开,每天都有赶考的举子慕名来访。潘况喜欢结交朋友,这下忙得不亦乐乎。在众多举子中,跟潘况最要好的是来自沧州的徐广达。
徐广达也是天赋异禀,被誉为北方第一才俊。坊间早有传言,说此次会试,状元必在潘徐二人中产生。两大才子碰到一起,自然惺惺相惜。潘况和徐广达今天你请我,明日我请你,几乎把北京的名馆子吃了个遍。
开考前一天,徐广达买到一坛陈年美酒,在葵香阁宴请潘况。因为明日要考试,潘况不敢贪杯,吃了个半酣便起身告辞。可是,刚回到客栈潘况就上吐下泻,折腾到天亮仍没止住。
进入考场后潘况连笔都握不动,考题自然没做好,发榜时他名落孙山,而徐广达却高中状元。潘况仔细回忆,越想越觉得葵香阁那顿宴请有问题,他怀疑徐广达在自己喝的酒里下了泻药。徐广达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排除最大的竞争对手,夺取状元桂冠。但上述猜想无凭无据,潘况既不能告官,又无法向徐广达发难。
无奈之下,潘况只得灰溜溜返回抚州。听潘况讲完在北京的遭遇后,潘鼎成冲儿子埋怨道:“赶考前若去玉皇庙赔罪,就不会有今天这般光景!”潘况仍不以为然,撇撇嘴说:“孩儿是遭人暗算,跟玉皇大帝无关。”
接下来潘况继续埋头苦读,准备三年后再次进京赶考。时光匆匆,转眼会试的考期又临近了。这回潘况打定主意,到北京后闭门谢客,一心等待开考。潘鼎成怕再有闪失,便让管家孙贵护送潘况进京。这孙贵老成持重,办事特别谨慎。临行前,潘鼎成反复叮嘱儿子:“到了京城,一切听孙贵安排,不要结交陌生人,更不要吃来历不明的东西。”
潘况使劲点头,把父亲的话牢记在心中。去北京的路上孙贵和潘况处处小心,一有风吹草动就高度警惕。这天,孙贵搞错了方向,领着潘况误入了荒僻的山区。眼看天色渐暗,又找不到投宿的客店,主仆二人只好在一座破败的山神庙歇脚。夜里孙贵让潘况安睡,自己则拿着一把砍刀,坐在庙门口彻夜看守。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二十篇
29岁的朱莉是香港中环一家会计公司的高级白领,做事拼命,个性好强。但她的感情运却一直很糟糕,不是爱上负心汉就是爱上有妇之夫,最后被拖成了大龄剩女。因此,朱莉常常在心里暗暗祈祷,希望她能在30岁以前把自己嫁出去。
也许是心诚则灵,不久后朱莉真的在分公司遇到了一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对方是分公司的会计主管,长得仪表堂堂,谈吐也风趣幽默,大家都亲切地叫他阿威。朱莉对阿威倾心不已,在得知他还是单身后便立刻展开攻势,而且,两人日久生情真的成了恋人。有了阿威这个男朋友以后,朱莉在公司立刻体会到了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公司里年轻漂亮的小辈不少,她们终于再也不敢在朱莉背后指指点点了。然而好景不长,令朱莉意想不到的是,她和阿威的恋情才维持了不到半年,就被公司老板的千金横插一足。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老板的千金欧阳珊刚从国外留学回来,被老板安排在阿威所在的分公司实习。谁知道,欧阳珊一眼就看中了阿威,天天缠着要当他的女朋友。欧阳珊年轻漂亮又多金,对阿威也十分温柔体贴,久而久之,阿威情感的天平慢慢偏向了欧阳珊那边。公司里关于阿威和欧阳珊的八卦已经传疯了,朱莉成了最后一个知道“男友劈腿”的人。她愤怒地找阿威出来对质,谁知对方却躲躲闪闪,既不愿意分手也不愿意跟欧阳珊断绝来往,没有一点大男人的担当。
朱莉被阿威伤透了心,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遇人不淑,自己明明在感情方面一直很努力,为什么总是得不到回报?绝望之余,她决定走一着险棋。
这天,朱莉邀阿威到自己家里过夜,不仅待他温柔体贴,在床上也表现得相当疯狂。果然,阿威被朱莉迷得神魂颠倒,连避孕药都忘了叮嘱她吃。整整一个礼拜,阿威都陶醉在朱莉的温柔乡里,他哪里能够想到这其实是朱莉在给自己制造筹码,她赌自己会在排卵期内受孕,并且赌阿威会因为孩子最终选择自己。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二十一篇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破解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二十二篇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读后感700字读后感550字读后感450字
悬疑的故事作文 第二十三篇
我有一个爱好就爱看书,从我小时候就喜欢养成的习惯。
那应该是我第一次接触书本时,我就深深地爱上了它。从这里面我能汲取到许多知识,我也能感受到很多爱恨情仇。
我喜欢看悬疑推理小说,也喜欢看言情小说,我一般看书都看自己喜欢的,名著有很多都是因为学习和老师同学推荐,所以才去书店买着看看,其实名著对自己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每每看看,我都能汲取到许多的知识。
不过闲暇之余我还是会去书店里去找几本悬疑推理小说,来丰富一下自己的课余生活,要不然总是写作业,总是觉得要写疯了一样,不过有的时候看看书反而可以放松一下自己的大脑,开开心心地过完一整天。
而且我也可以通过一本好书了解到外面的世界,而且有很多书里面的现象都要通过物理化学知识来解释的,所以我觉得对自己学业也是十分有帮助的。
所以,我从小也就萌生了一个将来当个伟大的作家,可以写很多自己想写的书。
这就是我的爱好,捧一本好书,喝一盏好茶,坐在阳光下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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