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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精选32篇)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一篇
那是去北京旅游的第三天,灼热的阳光照射在八达岭上,蜿蜒的长城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愈发显得古朴典雅。我们遵从了导游的建议——乘坐缆车观赏八达岭的全景。
在漫长的等待中,一位身穿红色志愿服的叔叔映入了我的眼帘:他正扶着一位拄着拐杖、走路东倒西歪的老爷爷,一步一挨地向前走着。他双手环绕着老爷爷的腰,几乎要把他抱在怀里。他是谁?跟老爷爷什么关系?老爷爷这么大年纪了,走路不方便,为什么还要来旅游呢?太多的疑问涌上了心头。
仔细一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有一位推着轮椅的叔叔,胳膊上大包小包挂了两个,脊梁上还背了一个旅行包。显然,他正努力绕过人丛,想要跟上志愿者叔叔和那位老爷爷。
“该上缆车了!”爸爸说道。我一回神,不知什么时候,志愿者和那位老爷爷已经到了跟前,噢,老爷爷和我们同坐一辆缆车。老爷爷脸色通红,额头不断沁出豆大的汗珠;那位志愿者叔叔四十岁左右年纪,鼻子稍微向下凹了一点儿,他一直低垂着头,佝偻着身子,注意着老爷爷的脚下。看着那转动迅速的缆车,我不禁暗暗地捏了一把汗。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叔叔说道:“让我来,让我来!”那位志愿者叔叔呢?把老爷爷的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嘿——”的一声把老爷爷抱了起来,二人一起登上了那令老人害怕的缆车。
视野开始变得开阔,一望无际、宛若长蛇的长城被阳光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犹如一条金鳞巨蟒。漫山遍野,绿意盎然。老人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相机,兴高采烈地拍着。最后,他把镜头转向了志愿者叔叔说:“年轻人,我来给你拍一张!”志愿者叔叔嘿嘿一笑,什么也没说,等老爷爷拍完,他又把目光投向了远处的风景。
一个不要报酬的志愿者,一个陌不相识的老爷爷。是什么促使这位志愿者叔叔像儿子一样细心呵护和帮助一个陌不相识的老人?是一种乐于奉献的可贵品质,是一种社会大爱的胸怀,是一种引领道德的社会责任!
在这“老人倒下无人敢扶”的当今,这样的志愿者叔叔就是我崇拜的人!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篇
我一生中有许多崇拜者。我钦佩老师的领导能力,小伙伴的字体,我努力学习的兄弟……他们都是我生活中的好榜样,他们的优点也是我进步的目标。今天,我想让你介绍一个我最崇拜的人。他是我的祖父。
我爷爷今年70岁了,身体很好。他曾经是一名教师,据说是几所学校的校长。在假期,我哥哥、姐姐和我会聚在爷爷家一起学习和玩耍。每当我们有不明白的问题时,他会仔细向我们解释,直到我们明白为止。
我记得有一个暑假,我们又像往常一样来到爷爷家。我的暑假作业中还有一些问题我不能解决,所以我去问爷爷。他戴上老花镜,开始给我认真的解释。一个个看似困难的问题,在他的解释下,立刻就明白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无聊的问题在他的解释中变成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越来越吸引人...我总觉得和他生活在一起没有困难。话题已经结束,但我仍然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还没有出来!
这是我的祖父,一位退休的老教师,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三篇
诺贝尔,我最敬佩的科学家,一位历史上,科学界永远不会忘却的人。他对人民对科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
诺贝尔对炸药很感性趣,一次,他决心将“硝化甘油”这种爆炸物(炸药)可以把人炸得血肉横飞的炸药,改造成安全炸药,危险可想而之,可他不顾别人的劝告,专心致志地投入了实验。死神似乎每天都在陪伴他。不料他在一次进行实验时,发生了爆炸,实验室被炸得无影无踪,诺贝尔幸免活了下来。事后,邻居们纷纷向政府控告诺贝尔,政府不准诺贝尔在市中做实验,但诺贝尔百折不饶,他把实验室般到市郊中心的湖中的一条船上继续做这实验,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他发现了一个易爆的物质____雷酸汞,他用雷酸汞做炸药,成功的解决了问题,之后,又成功发明了引爆装置“雷管”!这是诺贝尔在科学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诺贝尔的一生发明炸药竟高达129种。(得到发明专利的)。
诺贝尔为了科学,付出了他一生的心血与汗水。诺贝尔,我最敬佩的科学家,因为他不惜用生命代价换来科学界的硕果累累!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四篇
出生在阿拉巴马州的海伦;凯勒,19个月大时,由于发高烧失去了全部的听觉和视觉,从此进入了一个无光无声的。7岁的时候遇她到了聪明的沙莉文,在的耐心教导下,海伦刻苦,经历了千百次的失败,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不仅学会了盲文,而且学会了用手指触摸嘴唇感觉振动来“听懂”别人说话,甚至能够用不太标准的发音讲话,创造了全盲聋人讲话的奇迹。通过顽强努力的,海伦和正常学生一起考上了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她经常和沙莉文老师一起四处演讲,用的亲身经历来和提高盲聋哑人学习的勇气和信心。后来海伦专心写作,一生共写了《我的》、《老师》、《走出黑暗》等14部深受读者喜爱的著作,在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我最崇拜的就是海伦这种永不、认真刻苦的精神,我要好好向她学习,改掉原来不能吃苦、不用功的毛病,做一名优秀的学生。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五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呢?是明星?还是好朋友?还是老师?其实这些都不是,这个人是我的妈妈。
妈妈有着又长又卷的酒红色头发,密密麻麻的刘海下是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眼睛下面是一个挺拔的鼻子,鼻子下面是一张有光泽有好看的嘴巴。
为什么我崇拜妈妈呢?是因为美丽的妈妈又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值得我崇拜。
去年,妈妈以为身体原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但是勤劳的她一刻也没有闲着,从早到晚,不停地在电脑上工作,由于妈妈专业知识精湛,对工作认真负责所以来找她做业务的老板很多,她也因此经常加班到深夜。后来妈妈成立了一家造价咨询工作室,请了几位员工分担她的压力,但是大部分事情都需要她亲力亲为,妈妈常说别人交给我的工程项目,就是别人对我们的信任,千万不能辜负了别人,在我的印象中妈妈只有在生了的那段的时间没有工作,妈妈为了让我过的更好的生活,一直在努力着,拼搏着。
妈妈工作很忙,但她更关注我的学习和生活,有一次我数学考试没有考好。她知道以后就非常着急,嗓子一下子就急哑了,但她没有责备我,而是让我把数和卷子拿出来,把错误的地方耐心地给我讲,知道我明白为止。心细的妈妈每次检查的作业都会知道我这段时间课堂上的表现,并交我怕克制自己。上课不要开小差。妈妈有时为了我的学习着急甚至是熬夜,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啊。
妈妈自己在生活上省吃俭用,缺愿意为我付出昂贵的代价让我上最优秀的钢琴老师,书法老师,国画老师,英语老师来教我,也想方设法地让我穿上最好的,吃上最好的,以前,我总是生活在幸福中,而我却从来不珍惜,我渐渐明白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要更加珍惜生活。
妈妈特别喜欢看书,经常挤出时间来参加各种学习,她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人要活到老,学到老”。所以我要好好学习,不辜负妈妈的期望。妈妈用实际行动教我许多做人的原则和道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的妈妈,她是我生活上的老师,更是我精神上的支柱,所以我要倍加努力,不在让妈妈为我那么操心。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六篇
世界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科学赋与我们多彩的生活。当我们歌颂科学家们丰功伟绩的时候,我更钦佩他们在成功道路上付出的种种艰辛。
爱迪生,这位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只上了三个月的学,他在学校常常被嘲讽为“低能儿”甚至还被学校赶了出去。小小年纪的爱迪生就受到这么大的打击,真是不幸!面对这样的处境,我们可以想象到,爱迪生幼小的心灵在流泪。一般人从此也许会一锲不振,但爱迪生不是这样的。在人格被侮辱后,他对自己没有放弃,在家里和妈妈一起努力自学,靠毅力征服一个又一个难关。他对世界的好奇之心是那么旺盛,总是爱提问题,什么事都喜欢刨根问底,父母常常被他问得是张口接舌。
爱迪生长大后,集中精力搞发明创造。他一生在电影,矿业,化工等方面的发明有1000多种。他的一生都是在实验室里度过的,尤其是他在研究制灯丝期间,爱迪生费劲心思先后尝试了约1600多种制作灯丝的材料。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并没有绝望,而是更加努力地去做。多少次的失败,就是验证了有多少种材料不能做灯丝的。锲而不舍的爱迪生经过多年的奋斗,最终完成了这一伟大的发明。电灯驱走了黑暗,带来了光明,让我们的世界更加五彩斑斓,也让我们记住了爱迪生的名字。
爱迪生的故事,让我想起在温室中成长的我们:我们一遇到难的题,就是去问家长,问同学;碰到有困难的事就轻易放弃;遇到一点挫折就倒下。今后我们要向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要像他那样从一次次的失败中获取经验。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七篇
在我们班里有许多能人,而我最崇拜的,是机智果敢的金思怡。
金思怡有许多特点,而我们大家最认可的特点,就是她的自信。记得有一次,在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难题,他话音刚落,教室里鸦雀无声,我们都在苦思冥想,绞尽脑汁。我想了又想,这个问题就露出了“尾巴”,可我不敢举手,怕思想不正确。突然一只手高高地举了起来。我向那儿看去,原来是金思怡胸有成竹地举起了手。老师让她回答。她的答案和我一模一样。但她比我勇敢多了,自信使她取得了成功。
金思怡不但自信,她还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呢!我和金思怡都在校级合唱队中,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比赛,老师让我们每天早晨和傍晚都要去训练,每天都很辛苦。一个月后,我们迎来了比赛。比赛前我们要先到场走台,再坐到位置上化妆。学校还为我们准备了水和吸管。看起来这次比赛很重要呢。由于我们意识到这次比赛很重要,所以就开始紧张。比赛时,把老师说的重要的地方忘得一干二净,老师也很紧张,刚开始弹就弹错了。比赛后,我和金思怡聊天,我问她:“你说这次比赛我们能被选上吗?”她的回答出人意料。她说:“我们一定可以被选上,要对自己有信心。”看,金思怡的确很乐观吧?
金思怡棒吗?她就是我崇拜的偶像。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八篇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所崇拜的人,或许是个人的看法与角度不同,所看待的人也不同。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我本开始并不了解她,直到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选自的“再塑生命”,才懂得,了解她那悲惨的人生。
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为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里的高烧,导致他成为了一双耳失聪,又失去视觉的残疾人。此后,他的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又只能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在1887年3月3日终于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日,家中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在莎莉文教师的关心呵护下,与海伦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著名的女作家。只不过,一个从1岁半时,就双目失明,失去听觉,到底是靠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坚持下来?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拼着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残,但是,她志坚。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学习了数学,自然,法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女子大学。她学会了说话,与他人交流,她讲座自己无私的,甘愿奉献了给他人,奉献给教育事业。
不过,他也岑有期望,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去看这个世界,去感受自然,感受阳光,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又有健康的身体,是否应该跟去努力学习,去报答,奉献我们的祖国?去仔细观察,看待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用不能再去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最美的极致!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九篇
我身边有一位优秀的茶艺师。她泡出来的茶,味浓气香,入口甘甜,十分诱人。
首先,她会将茶具清洗干净,再摆桌。然后,抽出了一个小抽屉。定睛一看,抽屉里的茶琳琅满目,有肉桂岩茶,有乌龙茶,有百瑞香,还有生普……听她讲述,根据发酵时间长短,茶也可以分门类别:绿茶,白茶,黄茶,红茶,还有黑茶……只见她熟练地拿出一包熟普,打开包装袋,一阵清香扑鼻而来。然后,她将水壶装满了山泉水,放上了火炉。不一会儿,噼啪噼啪,水沸腾了,壶嘴里不停地冒出一阵阵白烟;水壶里的水呢,像一群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突然被释放出来一般,一股劲儿往外扑。她拿起水壶,压着壶盖,缓缓地往盖碗里注入开水。透明的沸水在盖碗里渐渐地变成了红棕色,茶叶像一群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似的,在水里欢快地游泳。
然后,她就开始品茶了。熟普,它很特别。其他的茶,在洗茶以后,它的第二泡和第三泡是精华,茶汤颜色最正,茶香最浓郁。然而,熟普,在洗了二遍茶后,它的第六泡和第七泡才是精髓。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它的茶汤是红棕色的;但在皎洁的月光下,乍一看它是红葡萄酒的颜色。品一口,甜中带有一丝苦味。她会先把品茗杯放在鼻尖处闻一闻;再品一小口,尝了尝味道;最后点了点头,感觉这是很专业的品茶。我也了一小口,生涩带甘。我慢慢地咽下,茶香从嘴唇浸入口腔,留下一丝丝的苦;唇齿留香间,被吞入咽喉再由食道进入胃部。浓郁的茶香,从食道回味到口腔和鼻腔,一点点地回甘。此时,我感觉心平静了下来,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安静祥和。
我是多么崇拜她啊!她不仅是一位茶艺师,一个美食家,还是一个神奇的画家,更是我的妈妈。因为有了她,身边仿佛多了一点儿生趣。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篇
我的偶像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们的偶像可能是歌星,也可能是历史名人。但是我,我的偶像是医生。他们是最不起眼的,可是在我的心中他们往往就是我们最需要的。
当我们生病时他们是我们的救星,当我们不舒服时他们会及时找出我们的病因并且及时治好我们,但是我们却往往不懂得去感激。我的偶像就是他们。姐姐要去当护士,我很羡慕,因为我的偶像是医生。
记得有一次,我放假了,在街上闲逛。我看见一位老爷爷被车撞倒了,看起来他已经危在旦夕了。撞了老爷爷的那辆车很快开走了。有人打了电话叫了救护车,我在那没待多久,正准备走,可是救护车“呜儿啦,呜儿啦”地来了。这声音使我觉得医生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我觉得他们是负责任。离这里最近的医院怎么说也要走很久呀!可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们的车就来了。
接着随着一阵阵微风,车开走了。我正好也要去医院看看我的姐姐,我就搭了个出租车去了。到了医院,那位老爷爷被抬上了急救室的病床,医生和护士们都在为老爷爷忙碌。我找到了姐姐,我跟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急救室门口。在外面我看到了在床上正躺着的老爷爷,医生们不断地努力救治。有一位医生叫来了这位老爷爷的家属,并且好声劝慰他们别着急。
一分钟,两分钟……当主刀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手术成功了时,老爷爷的家属一下子含着感激的泪水紧紧握住主刀医生的手连声道谢,但是一句淡淡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当做了回答。我的偶像就是他们——医生,他们是我从以前到现在最崇拜的人,从来也没有改变过,也从来没有什么变化。
到最后,天快黑了,我望着我最崇拜的人走出了医院。我心里有一种志向那就是长大了以后要当一名出色的女医生,我要当我最崇拜的人。不管受到别人再大的误解,结果就只有一个,只管尽力做好自己的事。医生,我最崇拜的人。他们为人们鞠躬尽瘁,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尊敬的,这就是我的偶像。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一篇
爱因斯坦留着一撮短而硬的小胡子,一双棕褐色的深陷在眼窝里,一头蓬乱的灰白头发。别看他这么脏,他却是个科学家。
爱因斯坦也是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经过他的努力,相对论成立了,获得了诺贝尔奖,他还发明出了许多让人们生活变方便的东西。
我最他对工作的负责:一次,爱因斯坦摔了一跤,可是他顾不得疼,马上又开始实验,后了,一个人问他:“你摔了一跤之后又马上做实验,你的身体撑得住吗?”他说:“如果我休息了,那我的实验怎么办?所以我一定得做完实验才行。”
我还爱因斯坦不贪图小便宜:他的相对论获得诺贝尔奖后人家通知他去领奖,可他却不去,他还要去日本演讲;他的请他坐车,他说:“走路比坐车愉快……”
这就是令我敬佩的爱因斯坦。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二篇
我崇拜的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人,他有一双强而有力的臂膀,一颗聪明的头脑,这位文武双全的人是谁呢?他就是我最亲爱的爸爸。
爸爸常说:“我只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上班族,没什么特别的!”但是,我觉得我的爸爸很特别,因为他曾经是勇敢厉害的海军陆战队队员,要历经一段严格艰苦的训练,但是爸爸却老是一派轻松的说:“那是幸运抽中的……。”我的爸爸实在太厉害了!
我的爸爸十项全能,他会指导妹妹写功课、会帮妈妈分担家事、他烧的菜比妈妈的还美味可口、他也会修理各种电器和家具。爸爸还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我和妹妹都很喜欢这位样样精通的 “超级大巨人”!
假日时,我最喜欢跟爸爸一起去郊外骑脚踏车,因为可以和爸爸一同聊天、看风景和听音乐。另外,迎风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舒服凉快,所以我喜爱跟爸爸一块儿骑脚踏车。
我相信每个人的爸爸都是与众不同的,我很感激上天给了我一个疼爱我的父亲,让我成为一个幸福的孩子。也希望我的爸爸长命百岁、永远健康。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三篇
崇拜,对怀有一颗懵懂的童心的我们来说,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驾驭,更难以去用言语来表达对别人的感觉。小时候,我说我崇拜创建新中国的xxx,长大一点后我说我崇拜航天英雄杨利伟,而现在,我却崇拜我身边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的爷爷。
爷爷,他已经70多岁了,头上长着稀疏的白发,脸颊在岁月的照应下布满了皱纹,但爷爷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和蔼”。每逢星期六,星期天,我总会回乡下看望爷爷,之中也发生过不少事。
我的爷爷有很多的优点,例如:勤劳,做事一丝不苟等。说到做事勤劳。在我们家里面,爷爷是最勤劳的一个人了。虽然我的爷爷已经是个70多岁的人了。但他总是早出晚归。
到了养蚕的时候,那更不用说了,爷爷早上一起来吃完饭不是在蚕室里喂蚕就是拿着袋子去桑叶地里摘桑叶。有一次,我早上一起床就看见爷爷戴着一副老花镜,拿着一对小筷子把蚕宝宝们分散到另一个地方去。到了吃早饭的时间,爷爷还在蚕室里忙碌着。我在外面叫了好几声都没有出来吃早饭。看着爷爷一丝不苟的工作我自愧不如的低下头来。
爷爷不但会养蚕,而且还会建造漂亮的房子。我老家的房子就是在爷爷的带领下建成的。我的爷爷不仅会计算建一栋房子需要多少沙子,砖和多大的钢材。而且还很会砌砖。爷爷在砌砖的时候手脚都是非常的麻利和快速。别人砌得十块砖的时候,爷爷起码已砌得十多块了,而且质量绝对不比别人差。
那个像太阳,那个如同大树,那个拥有宽厚笑容的老人,就是我最崇敬的人——我的爷爷。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四篇
大家都知道爱迪生吧,他的全名叫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他是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了许多东西。
爱迪生出生于1897年2月11日,从小就有强烈的好奇心,并喜欢亲自动手去弄个究竟。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孵蛋,很好奇,就学着母鸡趴在蛋上,可想而知小鸡没有孵出来。还有一回,他看见马蜂窝里的马蜂飞来飞去,觉得好玩,就拿树枝去捅,结果被马蜂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长大后,他不断地发明出各种东西,如电灯、电话、印刷机、放映机等等。他做起研究来非常专注,常常会把周围的一切全忘掉。在结婚那天,他居然把新娘和客人扔在婚礼现场,自己钻进了实验室里。这种人少见吧?真是做事认真的模范啊!
我最要学习他这种认真细致的精神,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确保不出错。我的英语一向都是很好的,可这次考试没得满分,就是因为我不细心,数香蕉时竟把十一个数成了十个,结果扣了一分,多亏呀!
我崇拜的科学家爱迪生,我要向你学习,像你一样做事认真,像你一样勤于动手,像你一样刻苦钻研。相信我吧,我会努力的!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五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爷爷。他已经70多岁了,头发变成了灰白色。爷爷是一位科学家,在他所从事的科学研究领域里有许多成就。
爷爷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他每天只要有时间,就坐在书桌边读书或写讲义。爷爷还是一个谦虚的人。遇到不懂的问题,他会向任何人请教,包括我这样的小学生。爸爸曾经问他:“为什么你这么大年纪,都当上教授了,还这么努力学习?”爷爷说:“人要活到老,学到老。知识在不断更新,如果我不学,那我将不如我的学生。”
爷爷做事总是非常认真负责。他做的科学实验有一定的危险性,他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确认实验场地的安全,直到他认定不会伤害到他人安全,才会开始实验。就因为爷爷做事总是这样认真负责,才使他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这样的荣誉。虽然爷爷获得很多成就,可他在我们面前却很少提起。爸爸说,直到近几年他才知道爷爷曾经获得的一些荣誉和奖项。
我爷爷还是一个生活很有情趣的人。他会弹吉他、拉小提琴,退休后还参加了老年合唱团。尽管他现在年纪很大了,但还在学电脑。他做的flash可漂亮啦!
我的爷爷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呀!他身上的优良品格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努力成为像他一样出色的人。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六篇
要说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开国总理——xxx。
xxx十分节俭,他一生只有两双皮鞋和一双凉鞋。他的鞋底破了,就换一个鞋底接着穿。xxx的袜子被补了许多次。他住的地方是西花厅。有一次,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西花厅变了,原来是别人把西花厅翻新了一遍,xxx见后,便对他们说:“你们把西花厅变回来,不然我不进去。”
xxx对亲戚和亲人也十分严格。他的亲人和亲戚在公共场合见到他后不能打招呼,能躲就躲。在他的弟弟找工作时,他对人说:“待遇能少则少,工资能低则低。”
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xxx知道后就会伸出援助之手。xxx的一个弟弟家里人口很多,工资又少,他就把自己工资的一半给了他的弟弟。那时候他的工资只有四百零八元。
xxx工作特别认真,他经常连续工作二三十个小时。有一次,他的秘书给他送来了一条热毛巾,过了一会儿秘书进来看的时候,xxx还没有擦,毛巾已经凉了。他的秘书只好帮他换了一条毛巾。
xxx逝世后,十里长街上站满了前来送行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个个都痛哭流涕。车子回来后,那些人还没有走。
之后,有人采访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得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谁都不记得了。可别人把xxx的照片给他看后,他竟然奇迹般的大喊了起来:“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
在韩素音的《xxx和他的世纪》一书中写到:“他没有留下遗产,没有坟,他的骨灰撒向生他养他的山河大川。但他拥有怀念他的人民,整个中国大地就是他的墓碑。人们的颂词就是他最好的墓志铭。”
xxx可真伟大,他对自己很节俭,对别人却很大方。xxx,我永远崇拜你!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七篇
崇拜,顾名思义,就是尊敬,钦佩某一个人。
很多人崇拜明星、企业家、名人,我却不一样。我崇拜的这个人,她没有明星那样高的人气,也不像企业家那样腰缠万贯,在她活着时也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遗留下来的,却被中国文学界视若珍宝。她,就是女词人李清照。
李清照,最让我崇拜的就是她那柔情无比还带点点忧伤的诗词,她被誉为“千古第一才女”。“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读她的《一剪梅》,让人陶醉。《声声慢》中,她“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几个叠词,写出了她“又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心情,让人实觉奇妙。她的诗词,在当时被人称奇,她的才气,也足以让世人倾倒。
不止她的诗词,她的品格也让我敬佩。她虽有着“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心境,但看她的遭遇,却不得不让人怜。她集国愁、情愁、家愁于一身,看似愁绪满怀,却豪情万丈,她忧伤的文字后隐藏何等坚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她表现出了比男儿还豪放的气概,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写的。用如此慷慨雄健、掷地有声的诗篇来抒发自己爱国之情,立于乱世之中,她值得我崇拜!
李清照,我之所以崇拜她,是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传奇女子。她的诗词让我怦然心动,她的才气使我黯然失色,她的坚强令我肃然起敬。我将以她为榜样,克服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八篇
我崇拜的人,不是明星,也不是什么伟人,而是城市美容师—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她们的手指像一根根干裂的枯树枝一样,老的环卫工人,她们的额头上,有一道道的皱纹,记录着她们的年龄。我看到环卫工人在打扫街道或公路时,很辛苦。我用完的东西,会扔进垃圾箱里,不会丢在那些其他的地方。
而妈妈还说环卫工人是没读书的,才干这种耗费体力的活。听了妈妈的这一番话,我选择了沉默,好久都没说话。我想:妈妈怎么会这样呢?环卫工人很辛苦,她们是城市美容师,我们应该尊敬环卫工人。
有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一群环卫工人在楼梯上聊天,我想:为什么要在这儿站着聊天,下面有椅子,为啥不去坐着,奇怪。但她们会侧着身子,留着最大的空间走下去。还边走边问我:“小姑娘,上学去呀?”我应了一声:“嗯,我上学去。”有一次,我站在车站等车,那天下雨,她们争着撑伞,还像对待自己孙子一样,对我说:“孩子,天凉,要多穿一点,自己回家的时候要当心。”然后,她们看到我上车了,公交车开走了,才缓缓地回到我家住的小区,继续扫地。
她们就是我崇拜的人:环卫工人,她们有着乐于助人的品质,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们应该崇拜她们。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十九篇
有的人崇拜明星,有的人崇拜解放军,有的人崇拜有权有势的人,要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崇拜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六十多岁了,高高的个子,头发花白,经常穿着洗得快发白的褂子。爷爷耳朵有点聋,你要是给他说话,得对着他大声说,他才能听得清。爷爷特别勤劳,整天忙里忙外。
爷爷可疼爱我和哥哥了。爸爸妈妈出外打工了,奶奶又去城里给大叔家看孩子了,所以我和哥哥就由爷爷来照顾了。爷爷每天一大早就起来给我们做早饭,无论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我们从来没有迟到过。爷爷每次做饭,总是先问我们想吃啥,只要我们说出来想吃啥,爷爷就会做给我们吃。有时爷爷辛辛苦苦做好了饭,我们还挑三拣四,而爷爷却吃着我们挑剩的饭菜。爷爷每天下地回来,还要给我们洗衣服,真是太辛苦了。
可是,我有时候还不懂事。一个星期天,我还在睡懒觉,一股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我的小房间里,我猛地醒了。可是,我找不到我昨天换下的衣服了,于是,我就大声喊:“爷爷,我的裤子哪去了?”我听到爷爷在外面回答:“你的衣服,我刚刚给你洗了,我再给你找一件。”可是,爷爷给我找了好几件,我都不满意,我还不耐烦地对爷爷说:“爷爷,你赶紧给我找。”无论我怎么吵闹,爷爷总是不厌其烦。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
爷爷无怨无悔地照顾着我们,我爱我的爷爷!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篇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的人,但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医生是个崇高伟大的职业,治病救人。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一篇
如果我说的是我崇拜的人,我会把我们社区和蔼可亲的清洁女工算在内。
我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社区里的一些孩子一起玩。可能是我早上起床感冒的原因。突然潘江掉进了我的肚子里。我尽了最大努力去忍受它,但是我控制不了。我差点把肠子吐出来。就在我感到痛苦的时候,一个打扮成清洁工的男人推着一辆气味难闻的垃圾车。她弯下腰看着我,关切地问道:孩子,你怎么了?怎么了?”这时,一股难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感觉更糟了。“没关系,你不用担心。”我赶紧捂住鼻子,眯起眼睛对自己说:哼,又脏又臭,离我远点。阿姨可能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站出来。她只是站在远处,焦虑地看着我。我呕吐后,珍妮弗的人太多了,所以她慢慢地走回家。在门的尽头,我有意识地用眼角扫了扫刚刚呕吐过的地方。我看见看门阿姨正在用扫帚慢慢清理我刚刷过的脏东西。我的眼睛变得湿润了,从那以后我开始悄悄地注意她。
将来,无论刮风下雨,她都会准时出现在附近清理和运输垃圾。除了做好自己的工作,她还努力向人们宣传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并对被破坏的草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她经常鼓励孩子们一起种花种树。当有人遇到困难时,她总是会给予热情的帮助,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二篇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作家,有的人崇拜音乐家,还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而我崇拜的是我那平凡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经常因为学生的事情,而耽搁了自己的事情。
爸爸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上课。但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到一所不起眼的村小支教三年。爸爸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每到”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都要挖掘一些新人才。
因为今年爸爸在村小教书,而这所学校历年也不参加“希望杯”,所以学校一点这方面的辅导书都没有。爸爸就到县城用自己的工资为学生买了二十几本辅导书。而且要有学生愿意周末补课的话,爸爸都会无条件的答应。
不过在我眼里,爸爸不但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住院了。妈妈打电话告诉了爸爸,爸爸急忙从姥姥家赶到医院。刚到医院,爸爸的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让爸爸去参加同学聚会,可是爸爸却为了我的事不去了。爸爸陪我聊天、教我做作业、看书、还逗我开心,直到出院。
我崇拜我的爸爸,因为他不仅仅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爸爸。我为有这样一位爸爸而感到骄傲、自豪。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三篇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崇拜,从来不只是简单的感叹或折服,它有属于自己高度。千百年来,人们曾崇拜睿智的思想家,人们曾仰慕伟大的行动家,人们也曾为无数平凡而默默奉献的实干家坚起指头。而如今的许多人,他们的崇拜却过于盲目,乱了尺度。
崇拜一词,由来已久,至今依旧大行其道,我们崇拜,所以我们追逐。“追星”带给许多人正能量,但是否又有更多的人因盲目追星,而误了自己的美好年华?
千百年前就有“追星”的人,三国时期诸葛亮运筹帷幄,决策千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所以才有杜甫的“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陆游的“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李商隐的“猿鸟犹疑畏简书,风云常为护储胥”他们崇拜的是卧龙先生的一片忠心和他的英雄伟绩,他们“追星”是追逐先辈的功业,是鼓励自己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实现自己的抱负。
如今“追星”更是盛行,对于一些人来说,有一个崇拜的榜样或偶像会在无形中鞭策他们,让他们的行动方向更加明确,变得更加优秀。而有一些“追星族”却把这一词的含义曲解,一度认为崇拜就是每天掌握他的动向,了解他的喜好,朝思暮想,把关注他的一切作为作为每日工作。而把自己该做的事,该尽的义务忘之脑后,得不偿失,甚至为了“追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两个多月前,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MIC男团成员赵泳鑫的经纪人刘奕辰以“艺人的善良不是让你放肆的资本”为题发布长微博,称疯狂女粉丝非法入侵赵泳鑫家,被家中监控摄像拍到,警察入室抓人发现该女子赤身裸体的躺在艺人家中浴缸中洗澡。这种疯狂的举动让人惊叹,更让人反思。还有一张报纸上有这样的一则报道,“女孩因为没有买到自己偶像的演唱会门票从而起了轻生的念头。”让我想起了那个迷恋刘德华的杨丽娟,父母为让女儿见偶像一面愿倾家荡产。甚至她不满足于此,父亲竟跳海自杀留下遗愿:希望刘德华再见女孩一面!多可悲啊!“追星”至于此,我觉得早已扭曲了人性。
“追星”并没有错,崇拜亦是每个人的信仰,于千万人之中,他是你心中的太阳,可是于千万人中,你只是沧海一粟,他并不会来到你的生活里。面对崇拜,我们要多一份理智,不要迷失了自己,正确的崇拜才会有来自生命的鲜花和掌声。
心中有一个崇拜的人,他会变成带我们前行的长者,带我们翱翔的智叟。我们要自我掌握好崇拜的高度,理性做到“外化而内不化”,“外化”去顺应时代的潮流,“内不化”去坚守心灵的意念,使自己变得有内涵,有修养,不再只去看外表,要遵循来自心灵的声音。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四篇
他是沙漠的鹰,振翅高飞,翱翔于无垠的天际;他是海洋的鱼,扭动鱼鳍,畅游于浩瀚的大海;他是人中之龙,奋力拼搏,书写着辉煌的人生。他便是我最崇拜的人——童舰锋。
童舰锋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大大的眼睛,有着挺拔的鼻子和一张微大的嘴巴,他长着大约一米五高的个子,戴着个小眼镜子,真是个小帅哥呀!
童舰锋的英语可好了!他的英语已经学到八级了,相当于大学教材了。在一次英语的口试中,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单词记不了也读不了都要用谐音来死记。可是童舰锋只是看了一眼,抓了一下脑袋,拼了音标,立马就写出了这个英语单词,并获得了全班第一名。别看童舰锋现在没有学英语了,但是他在以前几乎周末每天都在学英语,现在他也在背以前的英语单词及短语,童舰锋不仅英语成绩好,体育方面也不错。一次五年级运动会上,童舰锋跑接力赛排在第五位。
比赛开始了,同学们都神态自若地出发了,在到了第3位同学时我们班已经跟别的班有差距了!到了童舰锋那一棒我们班差距已经很大了。童舰锋接到棒后,自信的出发了,当他跑到一半时,马上变得像一阵风似的追了上去。跑过了终点,他赢得了我们班的一阵欢呼!我们班获胜了!
我相信童舰锋能把英语学的很好,更棒。相信他能把自己更好的优点发挥出来,缺点也能改正,我对童舰锋的崇拜是发自我内心的,我敬仰他这种努力的精神。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五篇
我外公是一位慈祥而睿智的老人,虽然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但他的眼睛常常流露出慈爱的光芒,让我倍感亲切。他已经是八十多岁高龄的耄耋老人,但他仍担负着辅导我英语的重担,那多少个令他为我而辛劳的日子,我还记忆犹新……
在一个寒冷的早晨,我敲开了外公家的门,忽然我发现自己忘带英语课本了,当我急得抓耳挠腮时,外公温和地拍拍我的肩头对我说:“我可能还有一本备用的书,我去找找。”望着他走向小书房的背影,我的思绪不禁飘向远方,想起妈妈对我讲过的外公的故事。
外公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但他从小就崇尚自由,追求民主与自由的生活,他15岁就义无反顾地参加了革命,16岁就冒着生命的危险火线入党,风华正茂的他管理起南通市,但他不满足现有的知识,毅然走上一条艰苦的求学的之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考取了上海外国语学院,成了一名大学生,毕业后因成绩优异被外国专家选去工作。到了五十岁,他又自学了第二外语——英语,他的桃李满天下,结出了丰硕成果。
“找到那本书了。”外公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望着外公那苍老而消瘦的面容,我下定决心:我一定学好英语,外公50岁能做到的事,为什么我在求学的年龄却做不好呢?“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决不会让外公失望。
我对外公的崇拜来自心灵,发自肺腑,我敬仰他正直、自强不息的精神,也许他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辉煌业绩,但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求学、敬业精神将成为激励我学习的榜样,照亮自己的人生道路!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六篇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伟人。有的人崇拜武打明星,有人崇拜歌手。而我崇拜我爸爸的一位朋友。
他是一名警察,但他和那些普通的警察不一样,别的警祭都不想有事发生,而他却每天都想着今天有没有民间吵架之类的事发生,因为他一刻也闲不住。这不,马上就来事儿了。他听到了电话就马不停蹄的赶往现场。“这是两个人在争执车位是谁的,这明明是我的车位”“我先到的,先来后到懂不懂?”“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不要在少了口这件事情我来解决!”他坚定地说道。他走到停年位那里,大眼一瞧,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机动车停车位”六个大字,本来想说这件事情解决了的,回过头来看,两个人开的都是汽连,之后他又带着不失礼貌的微失扭了过去,旁边的两个人又等不及了说道:“怎么那么慢呐?我还要回家做饭嘞”“就你有事啊?我也有!”“好了,好了,别再吵了,我已经看清楚了!”说着那位警察似叔拿出一根看烟,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咔哒”一声,点燃了香烟并说道:”我刚刚在你们争吵的过程中询问了一下这里的管理员他说,确实是这作女士先来的,但我们这里的车位是可以购买的。由于这位先生购买了年卡,按理说先来后到是这位女生的,可按我们这里的要求应是这位先生的。所以真相只有一个这个车位就是这位先生的。所以请这位女士开车寻找别的车后吧!”
这件事算是过去了,可下一件事却接着又来到了。当时这位叔叔正在散步,突然有人减:“抓小偷呀!”刚好小偷从那位叔叔面前跑过,只见他一空箭步冲上去,抓往小偷摁趴在地上。旁边的人连连叫好,他说“没有多大的事,都是我的职责。”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说他厉害吗?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七篇
我有一个很平凡的父亲。
他的身材不高也不矮,稀疏的头发,国字型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的嘴巴常常是紧闭着的,严肃的,不苟言笑的。
我印象中的父亲就是这样的,可他又是那样的伟大。想起我刚上学那会儿,家里只有一辆破旧的老式单车,每天早上,父亲总会早早地起来,把单车后座擦得亮堂亮堂的,然后让我坐上去载我去学校。冬天,很冷很冷。虽然南方是没有雪的,但是早晨的寒风依旧那么刺骨。父亲微微低着头,奋力地踩着。我坐在后头,把脸埋在父亲的脊背中,感受着父亲的温暖,耳听着单车那“吱呀吱呀”的声音。那时候我认为父亲就是一切,不管发生什么,总有父亲替我挡着,而我只需躲在他身后就行了。
后来呀,因为种种原因,父母不得不外出打工,让年纪小小的我跟着哥哥独立生活。或许是从那以后开始的吧,我与父亲就不再如从前那般亲密,反而渐渐地疏远起来。那种疏远的感觉让我感到陌生,恐惧,还有痛心。
突然地好想和父亲说说话,于是拨通了父亲的号码。
“喂?”父亲低沉的声音。
“爸,是我。最近还好吗?”我语气平静的问着。
父亲顿了顿,说:“挺好的,你呢?”
“嗯,还好。”接着便是一阵沉默。好一会儿,父亲问道:“还有事吗?”
“没,没什么。那我先挂了。”
“嘟嘟——嘟嘟。”
不到几句话,便挂了电话。我看了看时间,五十三秒,连一分钟都不到。拿着手机,我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苦涩的味道流到嘴里,融入心里。
不久后,父亲回来了。我看着他的脸颊,莫名的想哭。我对他说,我们去逛街吧,他说好。我们并肩走在路上,我已和他一般高了。我突然伸手去拉住了他的手,他愣了一愣,我能感觉到他的手有些微微的僵住了。只是一会儿,他便回过神来,反手把我的手握住。我的手在他的掌心里,很暖很暖,像小时候那样。
父亲啊,我已与你隔阂得太久了,我们血浓于水的亲情怎能如此生疏!请让我走近你吧,让我们像小时候那样,让我感受到你的关怀,让你感受到我的敬爱。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八篇
我的太爷是位八十四岁高龄的老人,他多才多艺,幽默风趣,乐观开朗,跟他在一起,我常常被逗笑。他真是个“老顽童”!我崇拜他什么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太爷本领多多,编竹篮、做鸟笼、制兔灯……样样拿手。最厉害的就要数他制作的兔灯了。今年的正月十五,太爷神秘兮兮的背着我为我做兔灯。他先用自己亲手磨好的竹条,扎好兔子灯的框架,再用彩纸黏贴装饰好整个框架。到了“上灯(土话)那一天,太爷拿出兔灯,和蔼可亲的说:“拿着,这是太爷亲手给你做的。”“哇!我大吃一惊,亲手做的,太厉害了!兔灯非常精致,红红的眼睛炯炯有神,长长的`耳朵,雪白的身子后拖着一条绒球似的尾巴。太爷点燃蜡烛,顿时黑暗变得明亮,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小伙伴那儿得意地夸自己心灵手巧的太爷纯手工制作的兔子灯。
可别小看已经八十多岁的太爷哦!他可做到了“活到老学到老”。每天早晨,太爷爷早早起床,戴上老花镜,端起晨报,一字一句地认真阅读起来,有时竟忘记了吃饭。太爷写得一手好字,一有时间,他就拿出纸墨笔砚有模有样地练起字来。今年春节,我央求他能不能写一幅对联,他爽快地答应了。除夕下午,太爷已经摆好家伙,准备大展身手。太爷二话不说,见我一来,就拿起毛笔豪迈写下“花开富贵竹报平安”八个大字,我看后,拍案叫绝:“写得好!”
我崇拜太爷,崇拜他心灵手巧,也崇拜他“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二十九篇
她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大大的并且水汪汪的眼睛,脸上常常露出一片笑容,但有时又无精打采。她就是我的姐姐,不仅如此她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姐姐今年二十岁,上大学,她的英语特别的好,其他科目也都很棒。比如有一次姐姐听一首英语歌,我问姐姐,你听得动吗,当然听得懂了。然后姐姐很快的就把中文意思翻译给我听,我还有一次看见姐姐在用英语写作文,而且还写得不少写了十几排,而且居然在二十分钟类就写完了。不光是这样,姐姐还是它们班英语的顶尖分子。并且还有一次,我看见姐姐在摘抄英语单词,抄完了过后,并把它记住并且背住,还有几次我都看见姐姐在为了英语而奋斗、努力。
但这还不是我最崇拜姐姐的地方,我最崇拜的还是姐姐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精神。有一次姐姐的考试,考差了,大家都说不应该考这么差,而姐姐她不是很服气考着么差,所以就奋勇向前,坚决要把失去的补回来。因此她一鼓作气报了两份工作,一份是在上午十一点到下午四点半在麦当劳,一份又是在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二点。所以晚饭午饭都吃得很匆忙,更没有时间做自己的事,而且等姐姐回家时都以经是十二点多了,有时回来后都精疲力竭了还要读几遍英语单词,为明天的工作做准备,洗好工作服。然后每个月就用挣的钱来补习。
这就是我崇拜的并且坚持不懈的姐姐。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三十篇
我崇拜很多人,例如: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叔叔,努力工作的清洁工阿姨,教我们读书写字的老师,但是在我心中,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叔叔。
我有一个勤劳朴实的叔叔。他是一个农民。多年的风霜在他古铜色的脸上刻下深深的皱纹,一双厚实的大手布满老茧。虽然我叔叔快50岁了,但他能做农活。与年轻人相比,他简直是不分上下。我叔叔穿得很简单,一件褪色的蓝色外套和一条臀部抛光的黑色裤子,再加上那些沾满泥巴的旧军鞋,我一眼就知道他是一个真正的农民。
我叔叔非常勤奋。每天早上,就在黎明前,他准备农具,骑着他的自行车宝贝。电动三轮车来到两英里外的瓜棚施肥除草......,一个个已经成熟的瓜。脱下来,放在公交车上,然后运到昆明的批发市场。正好,那天我去了瓜棚,天气很热,我看到汗水打湿了叔叔的衣服,额头上的汗水一个一个流下来,但是叔叔没有注意,还在摘瓜。这一场景最好用一首古诗中的一句话来描述:“夏天的中午,太阳很热,农民还在工作,珠子掉到了土里。”
我叔叔不仅勤劳,而且非常简单,甚至不浪费一粒粮食。听我奶奶说,因为我叔叔小时候很穷,所以他受了很多苦。每天早上,天空中的星星仍在闪烁。我叔叔和村里的大人一起拿着一根杆子和一根绳子在远处的山上拾柴。饿了,我只能吃一点从家里带来的米饭。至于蔬菜,它们是老泡菜,我不能一年到头都吃。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叔叔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务农,他还加入了村里的建筑队,在全国各地做泥瓦工,他的收入也大大提高了。每次回家,我都看到他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高兴地弯下腰,紧紧地拥抱着我,反复说:我的小奶奶又长大了!”说着,还从背包里拿出了很多我们爱吃的零食,给大家吃。
我爱我叔叔。从他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和做人的原则。他将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营养和动力,让我受益终生。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三十一篇
“不要过分崇拜别人,把精力、时间、目光放到别人身上,其实是一种精力的消耗。”庞玉华说。
崇拜,有何意义。细分析一下,这有什么所得?有什么收获?别人的才是别人的,自己的才是自己的。为自己的学习、事业努力,加油,这样才值吧!去日日夜夜思想别人、模仿别人,会留下什么呐?值吗?
那个电影是令人深刻的:
有一个小姑娘,因为崇拜周杰伦,在一次周杰伦的上海表演,他特意在重庆买了到上海的票。但看完节目后,发现自己预定的票的航班已经飞走了她很怒气,于是,他便去退票,但退票只能退几成,并不能全退,他回不了家了……
说起来,崇拜算什么?既不是信仰,又不是目标。是一片白茫茫的东西,那么有激情的去崇拜别人,不如把激情一道自己身上,学些本事,多读些课文。崇拜别人,首先就是因为有自卑心理,没拿出自己的能耐,而只去仰视别人的能耐。
崇拜和尊重有是两回事,xxx无论生前还是逝世后都受万千人民的爱戴与尊重,这是因为他有伟大的人格、过人的智慧。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国人争气,他做了许多使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事情。这是他该得的。
盲目的崇拜别人,是否有一些愚笨?!你越是崇拜,0那些被崇拜者当中的个别人就会很得意,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崇拜你周边一心为你的人才是正真的,或者崇拜你自己!人一旦出了名——什么都变了……
着岁月实在精彩,每个人都应深信自己是人生的舞台上的一支歌。
用崇拜的什么写作文 第三十二篇
他长着黑黑的脸,戴着黑白相间的眼镜,脖子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痱子,多如天上的繁星,而那个最红的痱子,我想可能就是他那优秀的身体和助人为不的品质吧。
时间停留在五年级的校运会上,在校运会前夕,班要要推荐合适的人参加这次比赛,张振轩毛遂自荐,信心满满地参加了400米跑步。比赛快要开始了,只见他摩拳擦掌,跃跃俗试随着比赛开始的枪声,所有运动员已开始加速。只见他双手握拳,双腿大步大步地跨着,很快就跑在了第二的位置,在弯道上,他脚尖着地,他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眼看有人要反超了。张振轩一鼓作气,如同脱缰的野马第一个冲出终点线,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张振轩不仅体育优异,为班级争光,他也十分热心,经常帮助同学。还记得那一次音乐课,音乐老师李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准备笛子,下周要练习。过了几天,这件事已被我淡忘了。丁铃铃上课了,这时我才知道笛子忘带,正当我急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一只手拍了拍的'肩膀说道:今天忘带笛子了吧,我这正好有一支,借给你吧。我开心地接过了笛子,蹦蹦跳跳地走在去音乐室的路上。由于张振轩没有笛子,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音乐综合成绩为此降了一个等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张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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