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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精选32篇)

发布时间:2023-04-15 13:25:50阅读量:761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一篇

经过多年考察,朋友的核实,我给这个人挂上了三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爱财

她每个月有一百元的零用钱,不过你先不要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这一百元里至少得拿出五六十元出来——买课外书,作文辅导书等能帮助学习的东西。所以能让她自己打理的钱只有三四十块钱。这可愁了她了,每次买东西前,一定要深思熟虑过才肯下手,否则可就浪费了。

喜欢数钱是她的一大特点。每次数钱都极其认真,手上的钞票在她手中翻动着,那严肃而认真的目光真是颇有大人的风范。我还调侃她:“如果我值一亿元,你会不会把我卖了呢?” “一亿元在哪?”果然是爱财,立马就转头过来了。真不知道她会不会把我卖了。

关键词二:臭美

上了六年级,她的额头就开始出现了几颗小痘痘,尽管有头发遮着,但她还是要下定决心跟痘痘抗争到底。没有办法,爱美是人的天性呀!她立马就去买了一瓶洗面奶,早上晚上洗脸各用一次。东涂涂,西抹抹,真像一个“白脸怪”。过了几天,她脸上的痘痘确实消了不少,这可让她乐开了花,并对着镜子里的她说:“你真漂亮!”有时看到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她会说:“等长大了,我也可以用它们,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

关键词三:宅女

她可喜欢宅在家中,看电视,玩电脑,听音乐等成了她在家中能打发时光的喜好。我经常苦口婆心地劝她:“你再不出去,就要发霉了!”可她认为出去活动会遭太阳晒,皮肤会变黑。如果出去逛街看到自己喜欢的物品会忍不住买下来,好不容易鼓起的钱包又扁下去了,还不如在家里来得轻松自在。

这就是她,一个爱财、臭美并且还是个宅女。我喜欢她的三个特点,喜欢她总是能给我带来欢乐,也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篇

谁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人,有的是家人,有的是同学、朋友,有的是自己的老师……而我,最喜欢的是她——林抒楼,我的好朋友。为什么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原因一:她幽默风趣

她是个“开心果”。有一次,我考试成绩不那么理想,在路上,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烦恼。她说:“没关系呀!你这次考得不太好,以前你不是考得都挺好的嘛!话说,我还有些羡慕你呢,起码你考的比我好。我以前考得再烂,也没像你这么‘忧郁’,还是开开心心的呀!你不是说你很乐观吗?笑一个!”说着,她竟然来扯我的脸皮,我没防备,被她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她顿时捧腹大笑,“哈哈,你笑得好难看呀!哈哈,哈哈哈……”我佯怒地瞪了她几眼,可最后竟然也笑了起来,她的笑有感染力。路上的行人看我俩笑成一团,有些怪异地看了我们一眼。经过这次笑,我的“忧郁”一扫而光。

原因二:她关心他人

我始终忘不了二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那段时间,我和几个好朋友与几个男生冷战。一天下课了,我闲来无事蹲在树下数蚂蚁,突然,一股剧痛从额头上传来,我抬头一看,一个男生站在我面前,我认出来,那是那几个男生中的一个。我摸了摸额头,已经鼓起一个小包,顿时,我就掉了几颗“金豆豆”。那男生见我哭了,慌张了,连忙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踢到你的!”他又说了几声对不起,便跑开了。这时,林抒楼来了,她问我为什么哭,我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听我说完,她带我回教室,安慰我。渐渐地,我终于不哭了。

上述就是我最喜欢她的原因!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三篇

我最喜欢的喜欢的人是奶奶,她长着矮矮的身材,还有一头白花花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因为奶奶的皮肤不好,所以脸蛋常年红通通的,能和猴子屁股相提并论。今天就重点说说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吧!

奶奶是毛纺厂的职工,现在已经退休了,整天在家里闲来无事,这也是奶奶爱唠叨的地基,因为只有先这才唠叨嘛。

一天,老师在放学回家时作业布置得很少,放学回家很快就做完了作业,出来看电视,还没开机奶奶就跑过来:“还看电视啊?作业做完也不用复习啊,你现在已经五年级啦!还看电视?看不上重点中学咋办?大学没考上怎么办?”我早把耳朵给塞住了,等奶奶说完,我拿出耳朵里的棉花,顺口骂了句:“嗦老太婆!”

奶奶听到了,又开始“能说会道”:“我这是在帮你,要是没有我,你的成绩早就一落千丈了,你还嫌我,不然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管你了!”没办法只好灰溜溜地进去了。

过了大概一小时,我又出来看电视,奶奶看到了,又开始唠叨:“这样就复习完啦!就算复习完了也还要去看会儿书啊!人家现在的大学生哪个不看书,哪个看电视?你现在这样,长大都变成电视迷了。”没办法,只好垂头丧气地进去喽。

你们看,我的奶奶是不是“能说会道”?不过我蛮喜欢这样的,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我的成绩不一落千丈。

我最喜欢“嗦老太婆”,喜欢她的唠叨。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四篇

今天,我读了《童年》。书里有粗野的外祖父,慈祥的外祖母,两个整天为家产争吵的舅舅,胆小的阿廖沙……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慈祥的外祖母。

当阿廖沙的父亲死后,外祖母就一直陪伴着阿廖沙。在去尼日尼的轮船上,外祖母每天都给阿廖沙讲有趣的故事,每当听完一个,阿廖沙都会恳求外祖母再讲一个。船上的水手也每天围坐在外祖母旁边,每次也会要求外祖母再讲一个,而外祖母总会乐呵呵的答应他们,而且一个比一个精彩。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外祖母祷告”这一部分。

外祖母祷告时很有趣。她双膝跪地,一只手按在胸口,另一只手不慌不忙地间歇地画着十字架,有时嘴里会对着上帝诉说一些话。比如那天发生了麻烦事、有了争吵或打架……那么这天的祷告就会持续的时间长一些。不过有时候,她讲着讲着,就成了抱怨:“上帝啊,您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想自己过的更好。米哈伊尔,他是老大,照理该留在地里,让他搬到河对岸去,确实让他觉的不公平……”从这里让我知道,外祖母因为信奉上帝,认为丈夫打她这件事是上帝派丈夫来管她的,是应当的;她对每个人都特别好,牢记上帝教导要友爱世人。

《童年》这本书里的外祖母,慈祥可亲,她的一言一行就像一束阳光,照耀着我的心灵。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五篇

“老师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像学生的妈妈一样,默默付出,不求回报。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而今天,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老师——黄老师吧!

黄老师脸圆圆的,后面扎了个马尾辫。黄老师笑起来可爱极了!她的笑能让犯了错误的同学心里没那么内疚,改正错误,成为好孩子。但黄老师生起气来就可怕极了,就像沙尘暴来了一样。

黄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我啊,是打心眼儿里佩服她,她就像变魔术一样,能一下子让教室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我在心里称她为“大朋友”,因为我们和黄老师玩的时候,一点也不用拘束,仿佛黄老师返老还童了,变成了我们那么大的时候了。

而我们,也早就已经把黄老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了,她会在我们受伤时、生病时,无时无刻关心着我们,照顾着我们。我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得了病毒性感冒,输了好几天的液,输液的时候,不能乱动,你一动,就要重新输,打另一只手,而且还要吃苦药。有一天,杨杰来到了医院,从手里拿出了一张橙色的贺卡,递到我的手上。我打开贺卡一看,里面全都是黄老师的祝福以及全班同学的签名。顿时,我感觉我心里有一股暖流正在慢慢的往上涌,想说话,却说不出来,嗓子眼儿里像堵了块石头似的这件事已经过了两年了,到现在,我都无法忘怀。今年,我已经五年级了,那张贺卡都还在我的抽屉里。我会一直珍藏着它,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张贺卡,更是黄老师和全班同学对我的一份爱。

我感谢黄老师,我有说不完的话要对黄老师说,但总归一句话:“我喜欢我们的班主任黄老师!”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六篇

要是提起我喜欢的老师,说出来还真不少,但是我心里最喜欢的老师还是我们班的班主任王萍老师。

老师梳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齐耳短发,弯弯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老师那双眼睛还会说话呢!每当我们回答问题答对了的时候,老师就会用赞赏的眼神夸奖我。每当我胆小不敢发言的时候,她就会用温柔的目光鼓励我。每当我发言犹豫的时候,老师就用信任的目光看着我,那眼神就好象是温柔的怀抱。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是老师心目中最棒的学生。每当我上课不听讲的时候,老师就会用提示的眼神看着我,好象在对我说:“好好听讲,别落在别的同学后面。”王老师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翘翘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灵巧的嘴,每当我有不会的题,老师就会一遍又一遍的给我讲,知道讲会为止。每当我们撒谎的时候,老师就会用她那张嘴揭穿我们的谎言。每当我们听到老师优美的歌声时,就会消除我们的疲劳。每当我们朗读有感情的时候,老师就会说我最棒。每当我和同学闹矛盾的时候,老师就会给我们调节心情,让我们和睦相处。每当我们学习累的时候,老师就会给我们讲笑话,让我们开心……

这是我喜欢的老师,一个聪明伶俐、严格、温柔、和蔼可亲的老师,我真喜欢她。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七篇

五年级韩臣

缓缓踏入这条林荫小道,空气中已有冬的丝丝气息,看着一尘不染的街道,我想起了他。他是我们每天常见的清洁工。

一天放学,我看见了一件穿橙色的工作服的人,我扭头一看,原来是一位清洁工。他拿着用竹子做的扫把,扫着街道。看着尘土飞扬的场面,我不屑一顾地说:“扫地都不知道洒水,真是没文化呀!”他好像听见了,立刻抬起头。用凶狠狠的眼神看着我,我连忙低下头,脸涨得通红,真想说: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用帽子把头蒙着大步跑掉。

路上,我反思自己今天做的事,觉得清洁工很辛苦,每天早上很早就起床清理街道,晚上又很晚才回去。他们总是默默无闻的清理着城市的角落。我不应该说的。想着想着就决定回头向他道歉,回来之后我看到,刚才那个清洁工的旁边多了一盆水,地上也洒上了水。这时我很惭愧,不知说什么才好,脸上火辣辣的。低下头吞吞吐吐地说:“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说您。”这时,他抬起头笑了,他的行动再次吸引了我。

或许是因为敬佩,他总有一种特有的魅力深深的吸引了我。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八篇

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呢?喔,对了,就是她!

她名副其实地讨我喜欢:学生头,一双永远充满着好奇心的眼睛上挂着一副小眼镜,总是带着缅靛的微笑,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像“小白兔”似的。

“书是生命的源泉”,对她来说,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一本心仪已久的好书到手,她就不管什么天昏地暗,什么天时地利,统统抛到九宵云外。课余看,吃饭看,睡觉时躲在被窝里看,甚至上厕所还是拿着看。直到看完才算有个小结。这不,鼻梁上早早架起的“望远镜”就是辛苦劳动的报酬。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书她是绝对不看的,她喜欢的是那些名人名作,比如《论语》,《爱的教育》,《红楼梦》,《高老头》。她坚信爱因斯坦对成功的秘决作的科学慨括:w=x+y+z,就是:成功=艰苦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她认为,这三个条件中,艰苦劳动也就是“勤”是首要的。

她的脸是一张阴晴表,喜怒哀乐一览无遗。如脸上春光明媚,阳光灿烂,一定是遇上了什么高兴事;如脸上乌云密布,那一定是碰上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她做错事时,眉低眼顺露出悔意,她有难题时,望着爸爸,流露出渴求和援助。她爱吃巧克力,旺旺雪饼,冰淇淋,来者不拒,正常的饭菜反而推三阻四。

她待人热情诚恳,同学们都愿意找她帮忙。她最讨人喜欢的一点就是:自我约束很好,从不放纵自己。有一次在书店里看见了一套装饰精美,内容深蕴的文学名著,价值好几百元妈妈说太贵了,她不吵不闹,心平气和的跟着妈妈回去了。平时她花零用钱是很有分寸的,从不浪费。

说到这里你也许早就喜欢上了她!告诉你,她就是我。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九篇

有人和我说过,人的一生,会出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暖了岁月。他们都出现了在我的生命中,可我不曾拥有过。我喜欢一个人,他有着帅气的脸庞,闪闪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有着两个梨涡般的小酒窝,长长的睫毛。经常会发发呆。傻傻的像只小兔子。我喜欢一个人,他是热衷于创作的最高主舞,他的点子很多,而且非常出色,又因为情感丰富,所以能够做出很多引起人们心xxx鸣,打动人心的旋律。他态度黑白分明,稳健众所渴求。迷茫若隐若现,笑涡深浅未定。游走,如风潇洒版自如。清醒,真实到卓尔不群。我喜欢一个人,他像天上的繁星,耀眼无穷。

他有着严重的腰伤,却能忍痛跳完一支舞蹈。他哪怕知道自己将要失败,也不会放弃,将手中的事情做完。他说他一般不搞笑,却总能在不经意间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他爱创作,他爱音乐,他爱舞蹈,爱这个舞台,但在他眼里,家人、兄弟、粉丝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种喜欢叫一见钟情,有一种守护叫不离不弃。就是这样学会了什么叫爱,优美的音符夹杂着汗滴,你的辛苦我懂,你在舞台追寻着梦。愿意等待陪你一起去看海。愿意为你说出爱。就是长大了就会有未来,未来我承诺会一直在,让永恒的爱环绕在你我身旁。我喜欢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张艺兴。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篇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四年级的语文老师——班主任唐老师。她有一头像黄果树瀑布一样的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慈祥、能洞穿童心而又酷似蓝宝石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美丽极了!

唐老师因为青年时就参加了工作,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学生,酿造了一次又一次的桃李芬芳,所以上起课得心应手,十分顺畅、自然。虽然有时通过课内知识来讲解课外知识,但是总不离题。

有一次,她给我们念了一篇关于普通话与地方方言的区别的文章。接着,便讲起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从前,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他连‘大’字也不认识。有一天,他路过一条街,突然肚子疼了起来,便去找厕所,结果绕着大街走了好几遍,都没找到。他叫住一个人,想问他‘厕所在哪里’,但又不知道怎么说,只好朝他拍屁股。那人也不知怎么回答他,只好摇头。像这样折腾了很久,那个人憋不住了,只好‘一泻千里’。”听到这儿,我们都笑了起来。老师又说“这叫做‘目不识丁’。”这样有趣的故事,我还至今难忘,回味无穷。

唐老师不仅上课生动,而且十分宽容。记得那一次,我不小心把别人推到了泥潭里。上课后,我硬着头皮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没想到唐老师非但没有责备我,还表扬道:“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我问如果是她呢,我本想唐老师就会惩罚我,但她还是平静地说道:“你怎么能这样想呢,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老师是最爱你们的。”听到这句话,我的眼泪立即从眼眶里流了出来,像连绵不断的泉水一样,清澈甘甜。

这时我最想说:“老师,我爱您!您是我最喜欢的人!”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一篇

各种颜色如这个世界的一个个碎片,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美丽。组合起来,就仿佛成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而这万千颜色中,我最喜欢的,无非就是绿色了。

生活中的绿色,大多是来源于植物。春天时,小草披上绿色的外衣,树抽出了绿色的嫩芽,松柏仍保持着翠绿的颜色。“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春天时的柳树也冒出了绿丝,这些植物如同刷着绿色颜料的画笔,给春天涂抹上了无限的生机。各个地方,比如公园,小区,无不蔓延着绿色,蔓延着生机,蔓延着希望。看着这些绿色的植物,呼吸着它们带来的新鲜空气,感觉心情都舒畅了许多。所以,看起来生机勃勃也算是我喜欢绿色的颜色之一。这时的绿色,是生命的象征。

社会中的绿色,代表着环保。xxx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虽然这里的“绿水”不代表绿色的水,但是也进一步表明了绿色环保的重要性—好比金山银山。在生活中,总是能看见绿色的环保符号,就好像三个绿色的箭头,代表着循环利用,更好的体现了环保。因此,代表着环保的绿色是很重要的。这时的绿色,是环保的理念。

关于绿色,还能想到衔着绿色橄榄枝的和平鸽的标志。绿色橄榄枝象征的是和平和幸福,而鸽子象征着和平的使者,后面的地球象征着世界的和平。看到那个标志,我就能立刻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和平生活以及以后没有硝烟和战争的世界。如果真的能那样,那么世界和平就不再是梦想。这时候的绿色,是环保的象征。

这就是绿色,一个让我喜欢的颜色,一个代表着生机、环保、和平的颜色。希望每个人生活中都能溢满绿色带来的幸福和美好。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噢,让我想想,对了,是她!

一头乌黑的秀发,微风吹过,飘飘洒洒,像春天飞扬的絮。圆圆的眼镜后面闪动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如果你认为她肯定是个大美女,那你就错了,因为她身材走了样,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简直就像一只肥胖的企鹅。

她做事情可不专心呢,我记得有一次,哥哥教她骑自行车,她骑了上去,一会儿就会骑了,整个人就开始飘飘然起来,嘴里不停说:“不就是骑单车嘛,看有什么难的!”说着,一边笑一边看着我们。突然,前面有一个大石头,她没看见就撞了上去,疼得都流出了好多血。哥哥连忙跑过去扶她,她唉声叹气地说道:没事,没事。还责怪是哥哥的自行车不好骑。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虽然她像企鹅那么胖,可她有一副最好的嗓子。最近在手机上和别人k歌,都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有时她又唉声叹气一点都不开心,常常在我耳边唠叨,本来想当音乐家可是没当上,却当了数学老师。我也会安慰她:“当上了数学老师不是挺好的吗?平时我数学哪里学不好,你又可以教我了。”说完这句话她一下子变非常开心啦!她笑眯眯地说:“也对,我们就不要去其他的地方补课了,既省钱又省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她常常教导我们的一句话。所以她非常爱看书,常离不开这几本书是《红楼梦》《家》《十万个为什么》……她早上看吃饭看睡觉还在看,就这样眼睛的度数越来越大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你猜出来了吗?如果没猜出来的话,我就告诉你吧!她是我的妈妈,亲爱的读者,你能告诉我你最喜欢的人是谁吗?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三篇

说起最喜欢的人,那非爷爷莫属了。

我的爷爷今年60岁,大大的眼睛,旁边有几道皱纹,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幽默的嘴巴。他高高的个子,健壮的身材。别看他一头白发,但走起路来一阵风,年轻的小伙子都跟不上他。他穿衣服 很节俭,一件小棉衣,穿了又穿,退了色,染了染继续穿,很少买衣服,显得格外俭朴。

爷爷性格开朗,和别人说话时总是摆出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大家都喜欢和爷爷说话。

爷爷喜欢散步、看书、看报,还喜欢养花种草。

爸爸是个勤快的人,洗衣服、做饭、拖地、整理花草,从不叫苦叫累。他每天给花松土、修剪、浇水,使花草枝叶茂盛,花儿纷香。

爷爷很关心我的学习,每天陪伴着我学习,帮助我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突然有一个大“怪物”——难解的奥数题。我拖着下巴,左思右想怎么也找不出解题的方法。 这时爷爷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题,把黑板拉过来就一步一步地分析,一步一步的给我讲解,直到我弄懂为止。

爷爷不全关心我的学习,而且也很关心国家大事我身体健康和成长。有空就陪我打打羽毛球,踏踏足球,他常常对我说有个好身体才会有一切,要注意锻炼身体。

爷爷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是我最爱的人,我爱我的爷爷。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四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人,他在我们的心中光芒万丈,有时还改变了我们对于世界或者一些事的看法。 ——题记

说到我喜欢的一个人,那这无疑是我爸爸。

人们常说“严父慈母”,但爸爸从来就不是这样。爸爸常常教导我“该玩的时候认真玩,该学习的时候认真学习,别再学习时认真玩。”以前我的文笔总不好,又不爱多读课外书,四十分的作文总被扣上几十分;相反,爸爸的文笔很好,我记得有次他写的文章还被登上了杂志。知道了我的文笔不好,爸爸总叫我写完作文拿给他修改。拿到改后的文章,几张纸布满了红色的密密麻麻的笔记,让我惊讶连连。一次次的教导,我的写作水平也明显提升。

爸爸是记者,自从有记忆以来,爸爸每天都要在茶余饭后“采访”我,和我聊聊生活、学校的烦心事、有趣的事。他总会很耐心地听完我的抱怨,然后一一给我分析清楚。

这几天,外婆因为生病住院了,妈妈不得不去医院照顾生病的外婆。这样一来,家中大事小事就全落在平时在家中就“游手好闲”的爸爸身上。爸爸每天一下班就马上煮饭给我吃。爸爸的手艺没有妈妈好,做得饭菜也不好吃,却依旧天天变换着花样给我做饭,让我一阵感动。做完了平时妈妈做的事还要看我学习,爸爸的数学不好,要是我有不会的题问他就算是他不会也会绞尽脑汁教我写出那题。在妈妈去照顾外婆的这段时间,我发现爸爸苍老了许多,这让我有一些难过。空闲时间,爸爸会带着我并牵着狗一起出门散步,这样一高一低的身影在月光和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得美极了……

父爱如山,温暖而又低沉。因为有了父爱,给我的生活添上了一笔色彩。你听,多美的词啊,爸爸。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五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最敬佩的人,有的人敬佩军人、战士,有的崇拜明星、歌手。而我,最喜欢的是我的奶奶。

我的奶奶个子不高,双鬓几乎全白了,脸上却天天挂着恬静慈祥的微笑,两个小酒窝像个娃似的,动不动就钻进被窝里,睡着了。有一次,我没事找事的把鸡放出来,鸡往东跑,我就把鸡往西赶,但它总不听我的指挥。就这样,我不仅把鸡赶到了小马路上,还把奶奶辛辛苦苦种的菜全踩烂了。爸爸看见了,就对我破口大骂,奶奶来了,看见我被爸爸骂得鼻涕眼泪一把接着一把,赶紧把我抱入怀中,对爸爸责备到:“这么小的孩子不懂事,你要告诉她,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不要一上来就打就骂!”爸爸被奶奶这么一训,虽然怒气未消,但只好束手就擒。所以,小时候,每当爸爸妈妈责罚我时,我都会跑到奶奶跟前,寻求保护。

我的奶奶不但非常慈爱,还有一种宝贵的品质。那天,我在房间看书,只听得柜子与袋子的响声接连不断。之后,又见奶奶奶奶满头大汗地跑到我房间,把衣服全都拉了出来,我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要干什么?”“我要把一些衣服捐给贫困。”只见我的衣服被装成三大袋,里面还有许多是我即穿得下,还很漂亮的衣服。我急了,追着奶奶说:“那你也用不着装那么多我还能穿的衣服吧!”“你的衣服没了可以再买,那些贫困山区的孩子都没好衣服穿,更别说是去买了,我捐过去的衣服,一定能帮助列多的孩子在冬天不受寒冷呢!“我顿时怔住了,连忙帮奶奶一起收拾打包去邮局,足足寄了三麻袋的衣服去了西藏,给那里的人们带去温暖。

奶奶这种敢于奉献、救济别人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六篇

我最喜爱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样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简单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正因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爱你!”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七篇

“王钰涵,你听我跟你说啊……”一听到这句话,我就知道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熊大”——熊恩熙来了。因为这句话是她要开启“唠叨模式”的启动键了。

果不其然,她来了,她来了,她甩着马尾辫走来了。黝黑的皮肤,圆圆的脸蛋,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紫框近视眼镜,微笑着露出了两颗洁白的“小兔牙”,嘴角上扬着,让人会不自觉地沉醉在她的两个深深的酒窝里……

她性格多变,管理班级那叫一个严厉。看到哪个同学调皮捣蛋,kt猫秒变小老虎。只见她双手叉腰,眼睛一瞪,那个同学立马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秒怂。

说她严厉吧,她温柔起来却是那么柔软温暖。那是一次体育课,班上的两个男生因为跑太快摔破了膝盖。熊恩熙立马跑上前来,小心翼翼的将他们扶起,还叫上我一起将两位同学搀扶进教室。

她熟练地拿起消毒片,轻轻地边吹边擦拭,还不时的唠叨着:“你们呀,怎么这么不小心……现在受罪了吧……忍着点儿啊……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啊……”

那两个男生羞愧地低头不语,默默地听着她的唠叨。后来我发现这两个男生在班级里老实多了。

我最喜欢她的是善解人意。一次体育课后,我汗流浃背,口干舌燥,拿起水杯却是空空如也。这时她像一股清风般飘过我身边,我的水杯就已经在她的手上了。

当我再拿到水杯时,里面已经盛满了温水。说不出的感动,我只能用连声的“谢谢”来表达,她却轻描淡写地来了一句:“我当减肥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相信你也一定喜欢上她了吧?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八篇

想必大家都看过不少影视与书籍。那么你有没有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呢?我也有一个最喜欢的人物―――赵云。至于我为什么喜欢他,且听我慢慢道来。

作为一个三国迷,你不能不了解你喜欢的人:赵云常山真定人,字子龙,寿72岁,身高180厘米。

我喜欢赵云,是从几个事件中开始的。

第一件事就是赵云未“出山”时练武的情景。紫龙每天起早贪黑,废寝忘食的练习着武功。因为他深知当时天下混乱的时局,想要出山时寻找一位好主公,救民于水生火热中。从这里我看出了赵云心怀天下。

第二件事就是赵云在公孙瓒手下当差的时候。因为一些矛盾,公孙瓒与袁绍大打出手。各个派兵出战。但是袁绍人才济济,另有颜良文丑两位大将在此,所以把公孙战打得溃散了。正当公孙瓒被文丑追杀之时赵云一马当前语文走拼杀起来,最终将文丑杀了回去。虽然赵云没有得到公孙瓒的重用,却还是忠心待主。这着实令人欣赏。

最后这件事是在赵云归属刘备后得到了重用。有一次小主公刘禅在意外中失踪了。在赵云找到并带回小主攻的过程中,无意间闯入了曹操的百万大军中。因为回去,必须穿过曹操的军队。所以赵云与百万大军杀了起来。通过不懈的努力,赵云终于有惊无险的撤了回去。那时观战的曹操也觉得赵云了不起,令所有战士不许放冷箭伤他。

通过这些事,我喜欢上了赵云,他身上那种视死如归,精忠报国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十九篇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引子

一袭长发时而披在双肩,时而挽起,俊俏的脸略呈瓜子形,眉清目秀;眼睛黑茶色,螓首蛾眉,流露出一丝娇媚;她的脸,鼻,耳,口唇,前颈和手,则都如雕刻过的形体。交接的清晰,又那样柔和,任由光影来回欢快的游动。

她那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初次见她,那挥之不去的笑容,让我铭记于心。一个人的笑能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她的笑总是在不经意间,展露出一丝微笑,一笑倾城,迷倒万千。她的笑带给我温暖,犹如雨后的一抹晴天。好似拥有这笑容,方能战胜一切困难,冰释前嫌。

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英语刘老师。

我最喜欢她的英语课。看似枯燥的课堂上,她总能让我们找到兴趣。她带领我们“走进美国”,一览异国他乡的大好风光和民族风情;她才貌双全,冰雪聪明。学习新知时,我们时常疑惑,而她,会耐心细致的帮我们讲解;当我们听懂时,她嫣然一笑,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般美丽动人,但又不失俏皮可爱,总让我想到“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课下,我总想与她交流谈心。每次走过她的桌前,总能瞧见她认真工作和学习的样子,让我没有理由去打扰那份清净啊。我好想说她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她,像我最喜欢的文学家林徽因一般,拥有仙姿佚貌,也才华横溢。这样的人,让我喜欢。

她会给我们布置妙趣横生的作业。寒假里,她让我们学习两首英文歌,给英文影片配音。这个寒假,也只有她的作业最让我感兴趣。我精心完成了英语寒假作业,成为开学第一个在学校展示的同学。她激动的表扬了我,莞尔一笑。

真正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从见到刘老师的第一刻起,我就深深喜欢上了她。她似一树一树的花开,充满爱,充满温暖,充满希望。这样的人怎会不让我喜欢?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篇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爸爸,他不但是我最可爱的爸爸,还是我的朋友。他个子不高,但长得很帅气。爸爸脾气不好,但却乐于助人。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爸爸给人让座。

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去唐山玩,我们坐61路公交车。因为我们家离终点很近,所以我们刚上车的时候车上的人很少,我们很容易找到座位坐了下来。公交车一站一站的向前行驶,上车的人也越来越多,车厢里不但没有了座位,而且过道也渐渐拥挤了起来。这时汽车来到了宾馆站,一位年迈的老爷爷拄着拐棍很吃力的上了车。前面几个座位上的乘客没人给老爷爷让座,爸爸赶紧站起来说:“大爷!您坐这来吧!”爸爸边说边走过去扶那位老爷爷坐到座位上。老爷爷很高兴,笑呵呵的说:“谢谢你了小伙子!”爸爸连忙说:“别客气大爷,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爸爸站在了我旁边,这一幕正好被我看的清清楚楚,我很受感动,我心想:我一定要向爸爸学习,学习他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我也站起来请爸爸坐下,爸爸微笑着对我说:“儿子真懂事,我们一起坐吧!”于是我和爸爸坐一个座位到了目的地。

爸爸助人为乐的事还很多,爸爸的做法深深的影响着我,以后每次坐公交车我都能主动把座让给老人或小孩。在学校我热心帮助同学,关心班集体。我还要继续努力,力所能及的去帮助别人。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一篇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手机开始渐渐的走入人们的生活中。从一开始的小灵通大哥大。到后来的触屏手机翻盖手机。再到现在的智能手机。手机好像成了我们现代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包括自己每天好像睁开眼的时间,90%的时间都在跟手机在一起。有的时候哪怕上厕所也习惯性的带着手机。好像没有了手机,我们的生活中总是缺少了什么。

与此同时,手机也在不断地方便着我们。手机让我们彼此之间的联系方便了许多。无论多么遥远的距离,只要一个电话,一个视频过去。我们总能够和想见的人说啥想要说的话。

好多人充分利用手机忙着自己的事业。一大部分女性开始在手机上做微商。成为大家心目中的独立女性。大家现在用手机做着各种各样的生意。挣着越来越多的钱。

手机好像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把双刃剑。在服务着我们的同时。也是我们过的越来越成为手机的奴隶。其实无论什么东西都有两方面。就看我们怎么去使用它们。

真正的希望大家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自己玩手机的时间。能够拿手机做一些对自己有意义的事。同时也可以尽量的控制用手机的时间。多一些和亲戚朋友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拉进彼此之间的距离。

手机这个小小的东西。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分的同时,也扮演着一种让我们喜欢,让我们忧的角色。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二篇

豪情万丈,满身傲骨,纵横古今,洋洋不入俗,此乃李白风流,千秋不朽。独那一身傲骨,令我感叹。

我喜李白,喜他的一生傲骨。初入长安,意气风发。可终不得道,只能带着满身才华与傲骨离别长安,但还是留下了“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感慨拂袖而去。“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何处能容你李太白?你那满身傲骨该放归何处?可你终不灭志,你仍相信诗和远方,便写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一腔热血,满纸豪情和那令我所喜的满身傲骨。

你也曾放弃过,隐入闹市痛饮狂掷,扣瓷为乐。让那斑斑污点遮盖你的壮志豪情与满身傲骨。但这终不是你青莲居士的作风,在感叹“行路难,归来去”后,你终是重燃少年志,带着傲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去寻找你的诗和远方,眼前的苟且即是过眼云烟。你仍是你,那个斗酒百篇的李谪仙,你喜那满壶琼浆,而我喜你那一身傲骨,喜你那一诗一曲歌。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你喜得九龄举荐,一路高歌,再入长安。渤海国书至,群臣竟无一人识。你信步入朝拜见圣上,一语惊醒四座人,再日醉写吓蛮书,国患捧砚,力士脱靴,外使见书连叩首,玄宗惊为天上人。你那一身傲骨终不得志。

但当你万事具备时,却只发现翰林大学士不过一介布衣。玄宗只喜欢你那万篇诗歌,写诗作乐。终与志向相差甚远,你只能在“徘徊庭树下,叹息光阴逝”,过着放荡饮酒的日子。而那杨国忠,高力士终怀恨于你,昔日埋下的祸根接踵而来。权贵的排挤,终使玄宗疏远了你。而你那满身傲骨还是没能让你为之所困,你便留下了“群沙秽明珠,众草凌孤芳。古来共叹息,流泪空沾裳”便辞官而去。

从此满身傲骨云游天下,总叫人不禁喜于你那诗酒。你文学上的造诣毋庸置疑,但你那赤子之心终未能使你的豪言壮语为盛唐添彩。

上天最终辜负了你的满腔政治抱负,但却成就了诗仙李白,千篇金典,一身傲骨,流芳百世。

大唐盛世若没有李白,便会少几分繁华,少几分烟火气,盛世之音便不为世人所知。

美酒千杯,将进酒,杯莫停,愿长醉不愿醒,此生只喜李青莲。你那满身傲骨、你那洒脱不羁、你那豪放飘逸。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三篇

我喜欢的动物非常多,不过,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叔叔捡回来的那只小狗。

这只小狗是毛茸茸的,耳朵尖尖的,高高地耸着,他的眼睛又圆又大,黑黑亮亮的,鼻子黑黑的,翘翘的,它的嘴巴小小的,它的尾巴长长的摆来摆去,非常可爱。

小狗吃食物的时候非常可爱,我把排骨放进一个小碗里面,他远远看到,一下子跑过去,先用鼻子闻一闻,它一闻到是排骨的味道,马上叼着,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小狗习惯每次见到陌生的东西,都要用鼻子闻闻,它吃东西的时候会发出脆脆的声音。

它睡觉的时候总是前腿放在前面,后退放在后面,他睡觉的时候有时还会发出汪汪的声音,好像在做梦一样。

小狗和我常玩的游戏是赛跑,它跑的时候像是跨一条河一样,动作非常敏捷。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狗,因为它陪我都过了美好的时光。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四篇

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告诉我们要勤奋学习。要讲到勤奋,我们班的阿佑同学就是这样为人处世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全神贯注地上语文课,老师看到我们认真学习的样子,想给我们出点难题,便下达了让同学们闻风丧胆的任务——背一段非常长的段落。同学们知道后,都知难而退。我暗暗想到:,这么短的时间记那么多,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嘛!然而在漆黑的夜空中依然有一颗熠熠生辉的星。那就是我们班的同学——阿佑。啊!我对他那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和他那刚毅的性格深深地打动了,心中不禁油然出一丝对他的敬意。忽然,他猛一甩头,对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完成了,你能帮我检查一下吗?我半信半疑,便拿出语文书,开始了对他的检查,我一面目不转睛的望着语文书,一面听着他那婉转悦耳的声音。一会儿,他成功完成了任务,刹那间,我感受到他的成绩是怎么蹦出来的。:是因为他勤奋学习的成果啊!他同时也接受了老师艰巨的任务,我看到他镇定自若的样子,不一会儿,他又一次潇潇洒洒地完成了任务。霎时,全班同学都惊愕了,忽然泛起一阵响亮的声音,这就是他勤奋学习的回报吧!

阿佑勤奋的事迹有很多,我三言两语也说不完。不过,他那勤奋学习的精神不是我们都应该学习的吗?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五篇

要说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她不是童话中的白雪公主,也不是希腊神话中的维纳斯,而是《西游记》中的孙悟空。

孙悟空身穿虎皮裙、头戴金刚箍、手持如意棒。他占花果山为王,自称齐天大圣,是唐僧的大徒弟。他不但一个筋斗云能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上天、入地、下海无所不能,本领可大啦!在读了几遍《西游记》后,我觉得他的本领远不止这些,他还有火眼金睛,能明察人间善恶,看清敌人的真面目。

我喜欢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在去西天取经途中,一行人经过火焰山。这火焰山的火唯有用xxx和铁扇公主的私人宝物芭蕉扇才能扇灭。于是,孙悟空变成小虫飞入铁扇公主的肚子里折腾,没想到要得一把假扇。之后,孙悟空历尽周折,大战xxx,终于拿到了真芭蕉扇,使师徒得以西行。正所谓艺高人胆大,忠心耿耿真英雄啊!孙悟空为了协助师父去西天取经,不畏艰险,不怕失败,肩负使命,勇敢坚强,着实令我钦佩。

我还喜欢孙悟空爱分享的品质。当他发现了水帘洞时,就毫不犹豫地带着小猴们一起住了进去。在他大闹蟠桃会后,也没忘记将桃子、美酒等佳肴装进大口袋,带回花果山给猴子猴孙们分享。他本领高强,却不专横跋扈;他高高在上,却不欺凌弱小;他调皮顽劣,却明辨是非他是美名远扬的美猴王,更是名副其实的齐天大圣。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我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不怕苦累,持之以恒,勇敢无畏、敢担当。我还要像孙悟空一样关心他人,有好东西愿意与人分享,重情重义,忠心耿耿。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孙悟空。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六篇

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四岁了,她长着中等的个子,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虽然妈妈没有电视上的模特好看,但在我心中,她是最美的。我最喜欢我的妈妈了。

如果我不惹妈妈生气,妈妈一向还是很温柔的,她给我说话的时候和声和气;可她一生气起来就不可收拾。她的声音像打雷一样响亮;她生气的样子像一只老虎,真吓人!所以我还是乖一点吧。

有时我听了她的批评,觉得很不服气,就想和她顶嘴;但又想,妈妈这样也是为我好呀!如果我做了坏事,妈妈也不管我,那么我长大以后就成了一个坏人,没有人喜欢给我玩,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有时侯我也想和她顶嘴,但想想又怕她生气,所以大多数的时候我还是不和她发脾气的,这就叫“好男不和女斗”。

妈妈很辛苦,白天上班,下了班还得接我,晚上还得陪我写功课,我睡了她还在工作,弄得脸上长了很多痘痘。这都是因为工作太累的缘故,也是为我操心的结果啊。我以后一定要自己管好自己,不让妈妈再为我多操心,让妈妈每天心情愉快,笑口常开!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妈妈为我做了很多很多事,妈妈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我好,可我还总是做错事气妈妈,以后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让妈妈每天都快乐!

最后,我想给妈妈说:妈妈我爱您!妈妈祝您永远幸福!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七篇

儿时他牵我的手走过宝鸡的角角落落。

小学时他牵着我的手无数次走过上学的路。

现在他牵我的手走过西关的每个街口。

将来我要牵着他的手走遍世界。

牵着我的这双手很大,因为岁月的流逝,这双手上满是老茧和皱纹,和我的手比起来可能又黑又丑,但正是这双不太好看的手,牵着我走了很多很多路。从春夏到秋冬,从大街小巷,到集市菜场,从每一所学校到温暖的家里,因为有他的牵引,我是多么的幸福和温暖。

我在不经意间如春笋般一天天长大,他的时间却更紧迫了。每天接我放学,无论刮风下雨,从无怨言;我也习惯性地每天放学都会在校门口等他,为此妈妈也无数次的告诉他不用每天这样接我,我都这么大了,可以自己回家,可是他根本不听,照样接我风雨无阻。我想告诉妈妈,不止妈妈而是全世界的人:你永远不会体会我每天放学在校门口看见他时我的心情,那是温暖,是踏实,是无以言表。

一次放学,我因打扫卫生出来得晚了许多,左右张望却不见他的身影,我慌了神。因为那是冬天,天黑的早,学校门口人影已经寥寥无几。在几次寻找无果之后,还是没看见他的身影,我准备自己回家,可是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回家啊!天又那么黑,万一,万一遇见坏人怎么办呢?我的小脑袋胡思乱想,电视剧里的情节涌上心头,我三步并作两步往家的方向飞奔。天越来越黑,我也越来越害怕,在走出一段路后,我觉得好像有人跟着我,但我不敢回头,加快了脚步,而身后那人也迅速加快脚步,当时我害怕极了。突然,身后那人拍了拍我,我一惊,猛一回头,是爷爷。他顺势牵起了我的小手,领着我向家的方向走去。那个手厚实,有力,紧紧地拉着我的手,我感到爷爷手上的一层薄汗.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细细感受他的手。他牵着我的手回家的动作是那么的平常,但我依然感受到了他的力量,虽然我们一路无言,但我觉得此时无声胜有声。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小女孩就会长大,但我希望自己放慢成长的脚步,这样我和爷爷就会多一次接送和牵手,因为我最喜欢那个牵着我的手的他!

我想成为他08-27

我和那个他03-06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八篇

我的爷爷今年60多岁了,虽然他年纪大了,但是他的精神却不比年青人差。他高高的个子,跨起步子来非常轻快,走起路来也特别的快。每当我听到爷爷那轻快的步伐声时,就知道一定是爷爷来了。

爷爷贴身的衣袋里总带着两样工具:一是老花镜;二是放大镜。虽然爷爷的眼睛已经花了,但爷爷的心却没有“花”。每当他发现报刊上有什么重要的新闻和国家大事他都留意的观察,如果他的眼睛看不清小字,爷爷就会求助于放大镜。爷爷非常喜欢读书看报,还经常叫我们多读多看,这样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爷爷是搞医学的,虽然他现在已退休了,但是还喜欢给别人多看病。有一次,夜里我没盖好被子受了点凉,早上起来肚子消化不良,难受。爷爷非常关切的对我说:“让爷爷看看,哎呀,肚子跟大鼓似的,让爷爷替你揉揉膀子。”我说:“揉膀子管用吗?”爷爷说:“如果没用,我这几十年的医生不白当了吗?绝对有效。”哎,还真灵,我的膀子还不疼了。我和爷爷都欣慰的笑了。

爷爷不但手和眼闲不住,耳朵也是派得上用场的。爷爷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音乐磁带,书桌上摆着一个音响,他一有空,就会坐下来欣赏美妙的音乐,每当这时,他就会忘记一天的疲劳,忘记平时的烦恼,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中。

爷爷对我的学习情况非常关心,还经常出试题给我做。

有一次,爸爸布置了两道思考题给我做,可是我冥思苦想思索了半天,还没想出来,只好去请教爷爷,爷爷说:“咱们一起来思考,共同学习。”在爷爷的讲解下,我终于解出了这道题。爷爷最近买了几份毕业试题,他经常来我家给我出题目,给我出试题成了他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

听,隔壁又响起爷爷的脚步声,他准是又给我出题目来了。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二十九篇

张振扬是我二年级认识的好朋友,他有一个外号,叫做“书小迷”。因为他很爱看书,所以,我们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他有一张瓜子脸,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而鼻子下面呢,就是他那张樱桃小嘴了。

有一次,他来学校上学,结果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许多红血丝,我好奇地问他:“你的眼睛怎么了?难道生病了吗?”

他摇摇头,说:“是因为我昨天看书看得太晚了,到十一点才睡觉。所以才有红血丝的。”我听了他的话,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啊!真不愧是书迷呀!”

还有一次,我和他在操场上玩,我们比赛跑步,我没注意脚下有个石子,不小心摔倒了,可我马上就站起来,不想让张振扬为我担心。

他跑到终点了,看我还在半路上,感觉怪怪的。心想:李松霖平时不是比我跑得快吗?为什么今天却输给了我,而且他跑步的姿势也和往常不一样?

等我到终点,他就问我:“你刚才摔倒了吗?”

我说:“没……没有呀!”他看我说话结结巴巴,就知道肯定是我摔倒了。

于是,他看了一下我的小腿,果然擦烂了一大块!然后,他就带我去学校医务室处理伤口了。

怎么样?我这个朋友不错吧!反正我觉得他很好,我真为我有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到自豪。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三十篇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谁吗?有人可能会说是我可爱的妹妹;也有人可能会说是我的厨师爸爸;还有人可能会说是我那爱岗敬业的老师;或者有人可能会说是我敬爱的长辈——奶奶、爷爷。哈哈哈,你们都猜错了!其实,是我的妈妈哦!

妈妈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经常扎着一根长长的马尾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炯炯有神的。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妈妈的眉毛了,她不管担子有多重,那两条黑黑的眉毛总是像月牙儿一样弯着。一张红彤彤的嘴巴,就像是用蜡笔涂上去似的。

妈妈特别的爱我,但是,那不是溺爱哦!妈妈不会花非常多的时间去打扮自己,可她有一双灵巧的双手为我创造各种各样的奇迹。妈妈的手纤巧灵活,绣起十字绣来活动自如,令人眼花缭乱,赞叹不已。

妈妈的爱是伟大的、无私奉献的、不求回报的。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教室里上课,外面突然狂风大作,下起了倾盆大雨,过了一会儿,下课铃响了,“叮铃铃,叮铃铃。”放学了,我心想:今天我没听妈妈的话,忘带了雨伞,现在可惨了,我是冒着大雨飞快地跑回家吗?还是在这里等雨小了在走回去?或者是和一个同路的同学一起遮回家?要么就找同学、老师借电话,打电话给妈妈,叫她来接我?我冥思苦想就是想不到什么好法子,就在我非常犹豫的时候,妈妈出现了,我急忙向妈妈的怀里扑去,一把抱住了妈妈,妈妈给我穿上外衣后就和我一起回家了,我开心极了!因为我不用被雨淋成“落汤鸡”了。忽然,我看了妈妈一边肩膀全湿了,我的眼眶也湿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妈妈,是她为我遮风挡雨,是她带我驶向美好的未来。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三十一篇

在这个世上,我有许多喜欢的人,我的妈妈、爸爸、哥哥……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兄弟栋栋了。

有一次,我在广场玩捉迷藏。小伙伴们都四处逃开,寻找自己的藏身之所。眼看着倒计时就要结束了,我还没有找到安全的地方。忽然,我看见广场的那边的防护栏上破了一个大洞。我出于好奇心,跳了进去,然而躲了大半天,我也没有见到栋栋来找我。我就准备找一找栋栋。可是,就在这时,我发现那个防护栏其实高得很。我的心一下子慌了。因为那种高度,如果没有人来帮我,我根本就上不去。

我大声呼叫栋栋,这时,我听到围栏外传来了脚步声,我一看,就是栋栋。我对栋栋将来事情的来龙去脉,栋栋知道了,就开始想办法,当我从里面拉出来。开始,栋栋给我递过来一只绳子,让我系在腰上。可是,那根绳子根本承受不住我的重量。即使这样,栋栋的力量也不够,根本就拉不动我。栋栋想尽了所有办法。可是,不管怎么样,栋栋都无法将我拉出来。我十分心急,急的像在热锅上炙烤的蚂蚁。这时,栋栋找来了我的妈妈。妈妈拿我的手,把我给拉了上来,我悬起来的心终于放下去。经过这件事情,我终于懂得了一句谚语,好奇心害死猫。同时,这件事情也告诉我,我交到了一个好兄弟。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栋栋,我爱他这个铁哥们儿。

他真令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三十二篇

暑假,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以前也在电视上看过,所以,当我拿起书,脑子里总会冒出电视中师徒四人的形象。我最喜欢里面的大师兄——孙悟空。一提到他,你是不是也会马上想到手里拿着金箍棒、头上戴着金箍的石猴,一会儿抓耳挠腮四处张望,一会儿脚踩祥云腾云驾雾。

孙悟空本来只是石缝里蹦出来的一只石猴,凭借一身本领到东海龙宫抢到了金箍棒,大闹天宫,我行我素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但是在他开始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开始,他身上善良、勇敢、正直的品质就开始展现出来了。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他骁勇善战、不畏强敌。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都很危险,不知道有多少次,师傅被妖怪抓走了,都是他挺身而出,想尽办法救出师傅。比如在《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中,孙悟空先是自己与红孩儿战斗,红孩儿吐出三昧真火,孙悟空衣服着火然后自己扑灭,又继续战斗。最后发现不是红孩儿对手,就连忙去东海叫龙王下雨,谁知三昧真火抗水,没办法只好请来观世音菩萨来降服,最后救出师傅。

他本领高强、忠心耿耿。孙悟空跟随师傅菩提祖师学了七十二变,舞起金箍棒虎虎生风。但是尽管他有这么强大的本领,仍然甘心情愿护送唐僧取经。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不能识别妖魔鬼怪,总是冤枉孙悟空,但他仍然对师傅忠心耿耿。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想骗唐僧,却被归来的悟空识破。他一眼就看出女子是妖怪,便想打死她,白骨精使个解尸法化为一团白烟走了,随后又出现两次,悟空都认出来了,并打死了他们。唐僧气得把悟空赶走。回到花果山逍遥自在的他,得知师傅被妖怪抓了,又急急忙忙腾云驾雾地飞去解救师傅。

这就是我喜欢的孙悟空,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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